本报讯(通讯员胡龙发记者李斐)酒后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撞倒过路行人时,东至县汪某竟不顾倒地的伤者,径直离去,而伤者最终因为伤势太重不幸去世。4月14日,记者从东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警方经过10个小时全力侦查,破获这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逃逸案件。
4月10日,雨天,19时30分许,家住坦埠街道的66岁江某领着5岁外孙女出门,准备去离家不足百米的制袋厂,看望正在那里上班的女儿。刚出门没多久,其被一辆自张溪镇往殷汇镇方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撞倒,而三轮车主没有停车,消失在茫茫夜色中。19时48分,东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五中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后,值班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到现场后,伤者江某已被群众驾车送往医院抢救,民警展开侦破工作,现场由于没有任何遗留物品,给破案增加了难度。21时45分,噩耗传来,伤者江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考虑案情复杂,警方立即启动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机制。根据现场勘查、前期调查取证及视频监控分析,办案民警初步判断肇事车辆为电动三轮车。根据电动车的行驶里程短的特点、雨天驾驶电动车的特征,警方将侦查范围锁定在以事故地点为中心,十公里为半径的村镇。
为寻找较为清晰的视频,视频监控调查组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调取电动三轮车来、去两个方向的监控,终获取肇事车辆较为清晰的图片,车身颜色为浅蓝色,系单排车头有驾驶室并带有车厢的电动三轮车。通过当地电动车专卖店主辨认,该车型只销售过一辆,车主为坦埠村的汪某。
4月11日4时许,69岁的汪某被传唤到张溪镇派出所,警方将其电动三轮车暂扣。面对民警讯问,该男子眼神飘忽,闪烁其词,答非所问。民警将事发当晚驾驶电动三轮车行车轨迹摆在其面前时,他仍是百般抵赖。直至6时许,他终于低下头,承认了撞人后逃逸的犯罪事实。4月10日,汪某与冯某到张溪镇兰桥村给一人挖风景树后,留在其家中吃晚饭,席间,汪某喝了约2两白酒。酒足饭饱后,他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当车行驶至G236线193KM+500处时,将江某撞倒后径直离开。
经调查,汪某系无证驾驶,所驾的电动三轮车也是无牌、无保险。目前,该起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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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东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