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四天内快速执结22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并及时发放执行款,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朱某欠农民工徐某等22人工资,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朱某于2018年12月31日前付清。履行期间届满后,朱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由于朱某因其他民事纠纷案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法院司法拘留。徐某等22人听说朱某被拘留后,纷纷到法院来申请强制执行讨要工资。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前往池州市拘留所与被执行人朱某面谈,告知朱某如果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朱某表示会尽快筹钱。立案4天后,被执行人朱某通过其亲属将农民工工资款汇入法院执行款账户。秉持着为追索劳动报酬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的理念,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东至县法院集中向徐某等22人发放工资款34.6万余元。22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被拖欠长达4年之久的工资。 ·唐金法王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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