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东物)为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日前,东至县出台《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开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确保了坚持竞争优先、统筹兼顾、分步实施、依法审查四项制度原则,明确了审查范围和坚持“自我审查与主动接受监督”相结合的审查原则,明确18条审查标准,为行政权力划定了18个“不得”,为政府行为列出为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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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东至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