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池州市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的现象明显加剧,日趋增长的养老需求与相对滞后的养老服务体系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引起社会多方关注。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池州市正加快构建具有池州特色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现象。
加快养老政策创制 发展社区居家养老
据了解,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池州实际,相继制定《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十三五”池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2018年还将出台《池州市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池州市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补贴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养老配套文件,为加快推进池州市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持。
为保障散居特困供养老人和低收入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满足居家老年人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和日间托养等需求,池州市大力推进县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站)“三个中心”建设,在农村建立高龄、留守老年人探视走访网络、居家老年人睦邻互助服务网络、不能自理老年人集中住养和照料护理网络“三个网络”。目前,全市35个标准化社区均配备有养老服务设施,2017年,池州市启动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1所市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建成后将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就餐助浴、文化娱乐等多样化服务。
改革公办养老机构 支持社会参与养老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建成养老机构74家,配备养老床位11000余张,其中农村敬老院66家(贵池区20家、东至县18家、石台县15家、青阳县12家、九华山1家),市光荣院1家,老年公寓5家,民营养老院2家。
加快社会办养老床位建设,大力培养养老专业人才队伍,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2017年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560张,培训养老护理员53人。印发《关于开展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试点,积极探索社会化运营模式。2017年,全市14家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了公建民营试点。池州市老年公寓已建成,正在招商引资,首批试点单位东至县尧渡镇养老中心已入住老人50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鼓励民营企业、民间资本进入养老市场,优化池州市养老布局,推动养老事业发展,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别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池州市出台了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购买服务补贴等扶持政策,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结构,为老年人提供精细化、人性化服务。目前,池州市民营养老机构已有2家(平天湖风景区康寿养老院、青阳城西医院医疗养老康复中心),首家民营青阳城西医院医疗养老康复中心运营后,现入住老人23人。
开展医养结合试点 推行智慧养老服务
自2016年被列入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市后,池州市就积极采取医院托管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等模式探索“医中有养、养中有医”。2017年,安排资金250万元用于养老机构医务室建设补助,目前池州市内设护理站或医务室的养老机构共有36家,其中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22家)医务室的配建率达100%。各类养老机构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的原则,与当地卫生院、卫生所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协作机制,全市老年人完成家庭医生有偿签约率达42.26%。
推行“互联网+养老”服务。2016年,引进杭州援通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借助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居家养老和便民生活等服务。目前,共有1000余家服务运营商加入平台,上门采集老年人服务信息近3万人。
建立老年补贴制度 强化养老安全管理
扎实推进老年人“三项补贴”制度落实,目前,池州市高龄津贴制度已全面建立,2017年共发放36573人,累计发放资金1373.8万元。 此外,市政府从2018年在各县(区)全面推行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
启动为期4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针对农村敬老院消防安全问题,加大投入进行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保障养老机构安全运营。
本报记者 齐蕾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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