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峰)陈某与王某是邻居,陈某做个人酿酒生意。2016年11月,王某因陈某排放污水问题找陈某“理论”,双方发生争执,致使陈某身体受伤。陈某上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判令王某赔偿六千余元,可王某一直没有支付。6月20日,东至县法院强制执行,终于执结了这起纠纷案。
王某对支付赔偿一直很抵触,他认为陈某的污水排放问题没处理好,自己相应的就不应该支付赔偿。而污水排放问题属于环保或者社区部门协调处理,不属于法院管辖范畴,想解决这个问题,王某要向这些部门反映,寻求解决办法。但不管怎样,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能采取过激行为,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东至法院工作人员耐心说明后,王某当场支付了六千余元赔偿款。同时也同意正确处理排水、通风等邻里关系。陈某答应会和王某就此事进行沟通,争取圆满解决这个事情。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钱雪梅)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20日晚,东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四中队一辅警在查处酒、毒驾专项行动中因公殉职。据悉,当晚,东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四中队民警带领辅警吴振华、蔡志鹏等...
东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东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