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峰)朋友上门借钱咋办?一般人都会酌情借一些,给朋友救救急。可万一到期不还呢,上门讨要又会失了情分。6月14日,东至县法院官港法庭就调结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陈某与胡某是一对好朋友,2014年胡某分两次向陈某借款20000元,后归还5000元。余款15000元经陈某催讨后一直未还,但胡某于2015年6月27日出具了一张欠款15000元的欠条给陈某,欠条上也约定了相关利息。然而胡某还是一直没有归还这个欠款,陈某多次催讨无果,然后到法院起诉。
开庭当天,承办人员认真查明案件事实,充分听取两方的陈述和申辩,二人对借贷事实及本金数额均无异议,只是对利息收取的数额有些许分歧。因此,承办人员从法律和道德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工作,最后二人当庭表示同意调解。最终,陈某自愿放弃朋友胡某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胡某欠陈某借款15000元,胡某分三次还清,每次还款5000元。胡某表示会如期自动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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