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霞)6月4日,东至县公安局花园派出所接到官港镇秧畈村刘某报警,称其5月29日在花园乡花园村一家新建的房屋内做木工,一部价值999元的“小米”牌手机放在屋内电瓶车上不见了,怀疑是被同时在场务工的人拿走。当时考虑手机是2016年7月份买的,价值不高,又考虑应该是一起务工的同事所为,查出来很难看,就没有报警。可生气的是,换了新手机,重新办了原手机卡后,发现手机支付宝里面的钱被人支付购买Q币了。要求派出所查明事实,帮其找回手机。
接警后,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展开走访调查。因现场在新建的楼房一楼内,区域及周边没有视频监控,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的困难。正在大家愁眉不展之时,民警察觉案情似曾相识,立即调取了3月份的一起手机被盗案件,发现两案件中显示的是相同的QQ号。案件瞬间真相大白,很快确认了违法嫌疑人檀某(男,2003年10月出生)。民警立即在檀某父亲的陪同下对檀某进行询问,他如实交代了5月29日下午,在花园乡花园村汪某新建的房屋内盗窃一部手机,并用手机支付宝支付了95元钱购买Q币玩游戏的事实。目前,该案已立治安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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