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霞)为帮助那些确实需要帮助的人完成学业,促进池州教育事业和谐发展,依据《安徽仁众教育基金会章程》的规定,2017年继续对部分池州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实施资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可申请:父母双亡,本人无特殊经济来源的池州籍孤儿;父母双方有一方亡故,另一方放弃监护权,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其他亲戚生活,无特殊经济来源的;父母双方有一方亡故,另一方为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因患重大疾病需长年医治的;父母双方有一方亡故,另一方未重新组建家庭,且无特殊经济来源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因患重大疾病需长年医治,并已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属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低保家庭。
全市资助当年考取全日制本科大学的特困学生80名。其中:贵池区25名,东至县23名,石台县15名,青阳县16名,九华山1名。资助标准为,京津沪6000元,其他地区5000元。
在校大学生,家庭当年发生重大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一直未享受过大学生资助的在校大学生和身患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在校大学生可享受3000元资助。其他在校大学生不再享受在校大学生资助。
父母双亡或父母双方有一方亡故,另一方放弃监护权,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其他亲戚生活,无特殊经济来源的孤儿或身患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少年考入专科学校的可享受3000元助学金。资助名额不超过20名。
由申请资助对象本人自收到录取通知书之日起,到所就读高中领取或在仁众基金会网站(www.renzhong.org)下载“2017年助学申请表”一份,用黑色水芯笔认真填写,并附“助学申请书”、“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书面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大学学生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低保证、残疾证、病历证明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经所在村<居>委会验证盖章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办事处)政府核实并签署意见。交所就读高中,由所就读高中签署“在高中阶段享受国家困难助学金资助情况”或“在高中阶段虽未享受国家困难助学金,但家庭确实困难需要资助的情况”的意见。报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逐一审核后集中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受理截止时间一般为8月10日。2017年贫困大学生助学金于2017年9月底以前发放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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