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收受他人钱财,在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利,合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主任张晓庆今日在合肥市中院受审。据了解,公诉机关指控,张晓庆利用担任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合肥市卫生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受贿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0.9万元,美元5万元。
担任院长期间受贿5起
张晓庆1961年出生于东至县,大学文化程度,曾历任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合肥市卫生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合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今年5月27日张晓庆被合肥市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6月12日被批捕。
检方指控,2008年6月,张晓庆利用担任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合肥市天星药事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某(另案处理)的请托,帮助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与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签订药房托管协议,致使该公司此后取得市二院门诊药房的药品供应权。从2009年初至2012年底,张晓庆先后多次收受杨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32万元。
根据指控,张晓庆利用担任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多家医疗器械公司负责人请托,为这些公司销售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血液透析机等医疗器械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人民币或美元。他利用担任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共受贿5起,收受人民币从15万至32万不等,收受美元3万元。
担任局长期间受贿2起
另据指控,2013年底至2014年初,张晓庆利用担任合肥市卫生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潘某某的请托,为潘某某申请成立合肥某医疗美容医院以及下一步申请执业登记打招呼,提供帮助,在办公室收受潘某某给予的美元2万元。
2014年和2015年春节期间,张晓庆利用担任合肥市卫生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合肥长江医院院长周某某的请托,为长江医院的业务发展提供关照,在办公室收受周某某给予的价值人民币9千元的购物卡。
检方认为,2009年至2015年,张晓庆利用担任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合肥市卫生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审批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80万元、美元5万元、价值人民币9千元的购物卡,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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