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世鹏)2月2日上午,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召开第二次大会,听取部分县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述廉述责。市委书记赵馨群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雍成瀚,市委常委金庆丰、聂爱国、刘礼生、晁新全程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晁新主持会议并代表市纪委对述廉述责的五位同志及所在地方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点评。
会上,东至县委书记,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党组书记先后作述廉述责报告,市纪委委员现场进行提问,五位同志及时作了回答。
在认真听取述廉述责和提问、点评后,赵馨群发表了讲话。她说,在市纪委全会上,部分县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述廉述责报告,是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新举措,是对池州市一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的抽样检查,是对部分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的集中检阅,也是压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高度自觉。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问题与不足的整改落实,以突出问题的解决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扛起来,层层压实责任,聚焦监督重点,严格追责问责。
赵馨群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要更加自觉地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坚定不移地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进一步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晁新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责,种好自己的政治责任田。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以“第一责任”为己任,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市纪委委员,市监察局副局长,市直、驻池各单位纪检机构负责人,各县区纪委书记,江南产业集中区纪工委、九华山纪工委、平天湖风景区纪工委书记,市纪委党风党纪监督员、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市纪委各派出(驻)纪检组组长等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对述廉述责人员廉洁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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