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潘世鹏)在3月30日召开的安徽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省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省政府授予32个单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42名同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其中,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桥东回民村村民委员会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东至县胜利镇胡和胜、丁邦平(回族)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省政府希望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为榜样,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求真务实、甘于奉献、开拓进取,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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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东至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