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方敏
卢向波)3月13日,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对安徽省蚌埠市金地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月8日下午17时许,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在沪渝高速安庆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皖C10797重型半挂牵引车/皖C0770挂重型罐式牵引车,在通过缴费车道时,电子显示屏显示该车核定载质量超载了。民警在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时,驾驶员董某出示的运货单显示,装载的对硝(对氯硝基苯)容量为30吨,由安徽蚌埠前往江西上饶。
对该车超载的违法行为,董某不以为然。并解释称这次运送的对硝(对氯硝基苯)只是一般的危化品,不属于剧毒化学品。而民警现场查询了解到,对硝(对氯硝基苯)是一种具有高毒危化品,中毒后表现为肌肉无力,呼吸急促,有一定的危险性。
民警依法要求董某及时卸货转运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现场制作了检查笔录,并将该车带至安庆市环城西路8号长江玻璃厂过地磅进行称重。经过磅,该车核定载质量47600kg,实际载质量61560kg,超过核定载质量13960kg。属于超载30%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遂依法将该车辆扣留。
经过3天的调查取证,3月11日,《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安徽省蚌埠市金地运输有限公司。3月13日,经上级公安机关审批,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对安徽省蚌埠市金地运输有限公司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50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及时卸载转运所超载货物,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安庆没有卸载对硝(对氯硝基苯)的条件,由驾驶员联系周边化工厂,由大队派出警力护送到池州市东至县祥隆化工厂。面对高额罚款的处罚,受罚企业未提出任何异议。这也是今年安庆高速交警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开出的最大罚单。
交警提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历来受到高度重视,今年安庆交警部门将会同交通、安监、质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清查企业相应资质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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