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钟斌)根据国家、省有关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的规定,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日前公布了2014年第三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名单,池州8家企业榜上有名。
经审查,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池州市新科建材有限公司、安徽东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安徽东盾木业有限公司、池州市金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池州龙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东至县黄泥活性炭厂生产的相关产品符合综合利用的规定,通过了评审认定。据悉,通过认定的这8家企业的相关产品将享受国家相关减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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