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讯 近日,东至县工商局出台《东至县流通环节食品送货车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凡该县辖区食品批发商、代理商用于向食品零售经营者运送食品的车辆,必须挂有由工商部门发放的统一编号的食品流动送货车标志牌,做到“一车、一牌、一号”。今年10月份以后,未经登记备案的送货车一律不得在东至辖区内送货下乡。
近年来,随着农村市场经营链条的延伸和变化,食品流动送货车日益成为农家店进货的主要渠道。一些不法商贩利用食品流动送货车销售“三无”、假冒伪劣、质次价廉或保质期临界等不合格食品,使送货车成了送“祸”车,严重危害了农村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为切实加强对食品送货车经营行为的监管,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截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农村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东至县工商局结合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实行食品送货车登记备案管理制度。食品供应商用于向食品经营者运送食品的车辆,供应商需持自身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送货车行驶证明等有效证件到辖区工商所进行登记备案。工商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后对符合经营资格的食品送货车进行统一登记备案编号,并核发放食品流动送货车标志牌,随车通行,标志牌有效期三年。对送货车没有标志牌的,食品零售商应理直气壮地对其说“不”。
结合备案工作的开展,该局还将加大对食品流动送货车的监管查处力度,加强对食品供应商和经营商的规范引导。同时,在东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者,有权对食品送货车进行监督,如遇未登记的食品送货车,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金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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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东至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