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柱)8月24日,记者来到东至县胜利镇江心民族村采访。提到近年来民族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村党支部书记曹达毛深情地说:“多亏党的好政策呀,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红火了!”。
江心村是池州市仅有的三个民族村之一,全村1500多人口中,73%是回族群众。在该村移民新村,记者看到,由一排排整齐划一的二层楼房组成的一片占地200多亩的村庄,俨然城市里中等规模的居民小区。村里卫生室、自来水厂、回民小学等公共设施一应俱全,全村400多户人家由3条水泥干道连接在一起。村里回汉群众和谐相处,全村呈现出一派宁静祥和的气象。2008年,江心民族村被评为省“和谐民族村”,2009年又被批准为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江心民族村的变化是池州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发展的生动写照。近年来,池州市民族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各项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确保了全市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池州市共有32个少数民族成分,总人口6012人,分布在全市各个县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做好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工作。2006年,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10年使民族村人均收入赶上或超过全市农民人均水平。到2009年底,东至县3个民族村的人均纯收入达到5022元(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955元),提前一年实现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赶超目标。
2007年,池州市编制下发了《池州市“十一五”少数民族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印发了《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发改委等9部门帮扶民族村的通知》,明确市发改委等9个部门帮扶东至县3个回民村的职责,市政府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季度通报,每年举行一次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相关领导以及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现场办公会议,每年年底召开一次由市直帮扶单位、3个民族村部分干部和群众参加的总结会议,推动帮扶工作落实。近5年来,市直帮扶单位举办种养殖培训班15期,培训少数民族群众400多人次;2所民族学校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得到根本改变。修建“农民健身场”和村部办公楼各1个、清真寺3座、卫生室3个,3个民族村近20公里的村村通工程于2008年底全部完工,血吸虫病得到有效防治,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升学率均保持在100%。
2006年以来,池州市安排1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今年20万元)。东至、石台、贵池也设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争取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158万元、少数民族地区补助经费26万元,市县财政及相关部门共向民族村投入资金近1000万元;市委、市政府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每年拿出3万元资金帮助民族村和全市少数民族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与此同时,通过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积极引导、扶持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提高收入水平。
此外,池州市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去年10月底,由国家民委主任杨晶带队的国家机关联合督查组来池州督查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中,对池州市没有发现一例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平等政策、侵害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问题,没有发生民族矛盾纠纷,没有民族问题信访上访,均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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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民族工作 促进共同发展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池州市继续尽心竭力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完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加大对口帮扶工作力度。理清思路,从民族村实际出发,帮助他们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路子。
池州市认真编制《池州市“十二五”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下发了《池州市实施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共同发展”提升行动的意见》,同时对全市少数民族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准确掌握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情况,建立了电子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在更好地为少数民族搞好服务的同时,也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推动了民族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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