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讯(通讯员姚超 汪瑞)近日,东至县专门出台相关规定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切实保障城乡低保户的基本生活需求。
该县规定,城乡低保标准及人均补差标准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水平。该县从今年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1300元,人均月补差标准提高到90.5元,其中:一类低保每人年补差由1000元提高到1300元;二类低保每人年补差由460元提高到800元;三类低保每人年补差由260元提高到500元。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260元提高到300元,人均月补差由174元提高到200元。所有低保补助全部打卡发放。该县还将根据物价变动情况,适时启动或取消城乡低保户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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