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东至县政协 《社情民意》日前反映,农村自办宴席存在安全隐患,政协委员呼吁采取措施加强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
据反映,在广大农村地区,每逢家里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都要宴请宾客,既热闹,又方便省钱。但农村自办宴席存在条件简陋,卫生设施不全,餐饮具不消毒,食品操作人员未经体检上岗,缺乏食品卫生安全常识意识等很多食品安全隐患。自办宴席属非经营性聚餐,没有列入《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畴,为食品安全监督盲区,食品卫生无法得到有效监督,极易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直接影响到广大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
东至县政协委员建议:明确职责,健全监管网络。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县、乡、村”监管网络,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农村宴席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落实专人负责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村(居)委会设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辖区内农村宴席情况的收集、登记和报告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农村宴席食品安全日常业务指导工作。
东至县政协建议,建立健全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农村宴席申报备案和告知承诺制度,凡举办宴席的,由宴请户主提前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建立农村宴席厨师体检培训制度,农村宴席厨师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建立农村宴席督查指导制度,把好关口,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
同时,要多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要利用举办农村宴席的时机,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物中毒防治知识,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本报记者毛学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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