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东至县政协近日出台了,《政协东至县委员会加强委员履职管理暂行办法》,为建立科学规范、进出有序、富有生机的委员工作机制。
该《办法》共分七章四十条。根据 《全国政协章程》,对委员的职责、委员的基本权力、委员的学习、委员的履职管理、委员履职成果的运用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政协委员管理工作列入县政协整体工作的重要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委员管理工作在县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进行,由秘书长协调,各委室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乡镇联系政协工作负责人积极配合,共同负责政协委员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
(桂和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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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东至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