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至县香隅镇多位商户向本报反映,他们在当地一化肥企业——安徽华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进化肥,由于开票后没及时将化肥运走,提货时企业却强行提价,吃了个哑巴亏。
华泰公司位于东至县香隅化工园内。多年来,香隅镇周边的个体工商户均从这家公司批发化肥。 2009年底,香隅镇十多位农资经销商像往年一样,到这家公司购买碳酸氢铵化肥,每吨价格500元。商户们付清了化肥款,华泰公司也给他们开了收据。因当时企业没货无法提货。今年元旦前,商户们再次到企业准备提货时,让他们惊讶的是,华泰公司却强行要每吨加价60元,否则不给货。
个体工商户已和企业成交,为何公司还涨价?华泰公司销售部副经理周春翔告诉记者,他们去年11月销售的化肥是当年7、8月生产的,剩下1500吨至2000吨陈肥,质量差一点,就以每吨500元价格抛售。为了有更多的场地储存2010年春季销售的化肥,他口头告诉个体工商户,让对方尽快将化肥运走,否则就涨价,可当时这些个体工商户不拉货。现在个体工商户拉的化肥是刚刚生产的,质量好些,且最近煤价上涨,生产化肥的成本高了,他们才涨了价。
针对周副经理所说的当时已告之涨价一事。当地个体工商户矢口否认,并说,当时根本没化肥,他们怎么提货。
化肥没有及时运走,企业能否涨价呢?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物价、工商等部门,两部门有关人员在了解详情后认为,由于该企业是在国家批发限价内的调价行为,不归物价、工商部门监管,这属于双方的合同纠纷。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律师、本报法律顾问曹冬梅律师则认为,个体工商户已向企业支付了化肥款,说明双方买卖交易已完成,个体工商户没有及时提货,这批货由企业保管着,企业是不能涨价的,除非另有约定。如果工商户们想较真讨个说法,可通过法院诉讼的渠道维权。
本报记者 王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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