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昌文)昨(20)日,记者从新津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向包括杨某在内的5起案件的5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司法救助金共169400元。今年以来,该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7.5万元。
2011年,杨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致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而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现该案的被执行人商某和王某一直以来都没有履行能力,也无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该院仔细核实杨某情况后,对其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金救助程序,向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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