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上门调解家事纠纷
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家事纠纷现实需要,新津县法院积极响应,于今年9月挂牌成立了家事审判庭,对县域内所有家事案件进行专业化审理,确保家事纠纷处理专业化、科学化、精准化。同时,法院还在各乡镇成立了家事审判巡回审判点,通过成立巡回审判点实现家事纠纷的就近审理,达到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目的。
在此次家事审判改革中,新津法院不仅从工作机制、家事审判专业、辅助团队建立等内部机制上进行完善和改革,还通过外部搭建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来共同推动家事纠纷更好、更快、更高效地化解。
完善思路
4+模式保障改革生效落地
“我们主动谋划、先行先试,确立了以“完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创新家事案件审判模式、搭建家事纠纷化解平台”为主基调的家事审判改革思路,通过“4+”模式,确保家事改革落地见效。”
据介绍,“4+”模式为“组织领导+全员参与”,法院成立家事审判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汲取全员智慧,形成《新津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实施意见》,细化包括完善庭审方式、搭建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延伸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等具体推进举措16条。
“有了队伍支持,下一步我们就需要有“专业团队+巡回审判”。”法院设立家事审判庭,对县域内所有家事纠纷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实现家事纠纷案件审理专业化。同时,在家事纠纷相对集中的乡镇社区成立家事纠纷巡回调处中心和家事纠纷巡回审判点,设置法官固定联系点,定期组织法官开展巡回审理和调处工作。
有了科学的改革和专业审理,新津法院还通过“法官主导+多方参与”,实现家事纠纷案件化解多元化。法院选派家事审判经验丰富、具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的法官专人负责审理,进一步完善法院、妇联、民政、公安等部门职责,推动人身保护令等配套制度有效落实,形成家事纠纷案件化解合力。
法院还通过“问卷调查+场所打造”,实现家事纠纷化解方式温馨化。根据家事纠纷不同类型制作老人与子女之间、夫妻之间、亲子之间不同主体、有区别化的《夕阳关爱》《她他对话》《亲子关注》等特色调查问卷,实现对纠纷根源的全方位、多渠道了解。
纠纷联调
完善诉源治理强化共治共享
今年9月,兴义镇田渡村村民秦某,与其儿子、孙子及女儿因房屋分割纠纷,经当地村组调解未果,原告秦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新津法院承办法官在开庭前,专门来到秦某家,采取面对面调解方式,以司法理念贯穿整个家事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让双方当事人聊聊家常,拉近彼此血脉之情。同时在听取秦某要分割家庭共有房屋的理由及原因后,充分考虑其子女及孙子的实际情况,建议增加孙儿的房屋分割比例,最后各方最终达成了一致分割意见,家庭纠纷也得到圆满解决。
“除了上门调解,我们增设了家事纠纷联调点实现纠纷在家化解,为化解家庭纠纷和修复家庭关系提供平台。”针对家事纠纷案件特点及当事人不愿外扬的心理状态,在联调点内设置家事心语倾诉室,设计上突出“以和为贵”“人和家心”等家庭文化元素和布置方式,法官采用“圆桌审判”方式与当事人一对一面谈,让双方当事人在相对缓和的环境下,更好地沟通交流,营造出和谐温馨氛围。
职能延伸
离婚纠纷研究推动深入改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要求,新津法院还通过分析法院近三年离婚纠纷案件总体情况,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为深入推动改革提供参考意见。
“纠纷主要体现在,感情破裂认定较难,当事人双方情感纠葛复杂,家庭暴力以不同形式存在,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类型呈多样化趋势。”针对以上五类情况,法院谨慎判断“危机婚姻”和“死亡婚姻”,并选择不同的审判、调解思路。对“危机婚姻”加强心理疏导和调解,对“死亡婚姻”及时解除并做好未成年子女安排和弱势一方财产分配、救济。
同时,法院加快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地,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与基层相关单位联动,强化与公安、妇联、司法、民政、教育等相关单位沟通联系,联合制定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各个主体在反家庭暴力案件中的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同时,依托妇联、司法、村社等基层组织,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的宣传力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编发诉讼服务手册等多种方式加强群众对保护令申请程序、证据固定等的认知。本报记者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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