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执行审前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法院、公安、妇联联动村(居)民委员会协同落实人身安全令,聘用家事调查员为离婚双方搜集证据……昨日,记者从新津法院召开的家事审判改革新闻发布会获悉,新津县在邓双法院设立全县唯一的家事审判庭作为专门的家事审判机构,并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新型家事案件审理模式。
“2017年1月-8月,新津县共受理家事案件319件,结案291件……”在新闻发布会上,新津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静介绍,近年来伴随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及婚姻家庭结构和观念的不断变迁,家事纠纷的数量、类型及审理难度正在相应发生变化,传统的民事审判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妥善解决家事纠纷的现实需要和形势要求。
为此,新津县进行此次家事审判改革——
首先,在离婚案件中,将严格执行审前家庭财产申报制度,要求当事人如实填写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不进行如实申报的一方,将在分割财产时不分或少分。
其次,在村(社区)一级聘用家事调查员。过去,离婚审判中主要由当事人自行举证,改革后聘请家事调查员,强化对夫妻感情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以区分“危机婚姻”与“死亡婚姻”,调查员查出的事实将在审判中作为证据使用,以解决好未成年人的抚养、老年人的赡养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等问题。
其三,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机制,由法院、公安、妇联、村(居)民委员会协作联动,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及被申请人进行查访,监督被申请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此外,发布会前,新津法院邓双人民法庭挂牌成立了家事审判专业法庭,对县域内所有家事案件进行专业化审理,确保家事纠纷处理专业化、科学化、精准化,同时在就近乡镇成立家事审判巡回审判点,通过成立巡回审判点实现家事纠纷的就近审理,达到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目的。
本报记者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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