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值班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对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审理新都法宣 本报记者 蒋京洲 文/图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坚持严格司法、确保司法公正、防范冤假错案的现实需要,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在实质化审理中“三项规程”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律师辩护全覆盖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在推动刑事庭审实质化向纵深发展上取得明显成效。
该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采用实质化方式审理,积极引导侦查、审查起诉按照裁判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促使办案人员的理念由“以侦查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变,保证庭审在查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提高了法院刑事司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全面落实“三项规程”
将庭审实质化改革向纵深推进
最高法为深化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制定公布“三项规程”(庭前会议规程、排除非法证据规程、法庭调查规程),对充分发挥审判特别是庭审在刑事诉讼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更加精密化、规范化、实质化的刑事诉讼审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以来,新都区法院全面落实“三项规程”,充分重视审判程序的职能作用,坚持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要求,通过法庭审理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今年,该院推出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两长”同庭履职的示范庭审新模式,引领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8月,在新都区监委成立后第一次采用留置措施调查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理中,新都区法院采用庭审实质化审理,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共同出庭,组织全区法检公及纪检监察系统150余名工作人员旁听,让社会各界知晓实质化庭审新要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目前,在推进庭审实质化中,联席会议制度已成常态化。为落实好“三项规程”,新都区法院主动对接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部门,在侦查取证的合法性、警察出庭说明情况、协助通知证人和鉴定人到庭等方面达成共识,保障庭审实质化改革有序推进。
庭前会议操作实质化。为实现庭前会议与庭审的有机衔接,确保法庭集中高效,新都区法院再次细化庭前会议规范,让诉讼各方参与人充分明确庭前会议要求、解决事项以及庭前会议报告的效力。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召开庭前会议29次,复杂案件二次开庭率下降86%。“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实质化。非法证据的排除,对于刑事案件公正审理,避免冤假错案至关重要。新都区法院明确将“排非”事项列入庭前会议重要内容,今年,在庭前会议中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8件,在庭前会议中由公诉方说明后辩方撤回了7件,进入法庭调查的仅1件。
关键证人、鉴定人出庭实质化。该院加大协调和保障力度,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已达到“应出尽出”。今年,被害人和其他证人出庭16人次,警察到庭7人次,鉴定人出庭8人次。在吴某某侵犯商业秘密一案中,因涉及商业秘密的同一性和损失计算等专业性问题,为帮助法庭准确认定事实,该案鉴定人4名、专家辅助人4名全部出庭,对该案鉴定意见中的专门知识进行交叉质证,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对照刑诉法新规定
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速裁工作
2018年3月,省法院和省检察院开展借鉴认罪认罚从宽改革经验试点,将新都区确定为试点区县。
同年10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速裁制度作了明确规定。为迅速适应新要求,大力推行繁简分流,让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无争议的轻微案件快速得到处理,新都区法院在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速裁工作展开探索。
该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积极探索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的集中审理新模式。目前,对危险驾驶、盗窃、留容吸毒等几种常见罪名中认罪认罚案件,全部采用集中审理、集中宣判的方式结案。
另一方面,召开法检公司联席会议,对速裁案件和认罪认罚案件操作规范进行再研究。在借鉴去年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适用范围、启动程序、适用条件、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订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学习,并结合之前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经验,对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提出了“三个优先三保障”要求,即在审查立案、排期开庭、远程视频庭审上优先;在认罪认罚后果、法律帮助、陈述权利上进行保障,以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
今年以来,该院运用速裁审理218件,占刑事案件收案数29%,平均审理周期4.3天,当庭宣判率100%,息诉服判率达100%。
加强被告人权益保护
实现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
2018年1月1日,新都区法院联合区司法局制定了《关于刑事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中对认罪认罚被告人加强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的实施细则》,与法律援助中心确立了“两个一律”制度和法院值班律师制度。“两个一律”,即对所有未委托辩护人的普通程序案件,一律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所有提出法律帮助申请的简易程序案件,一律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真正实现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平等对抗,为庭审实质化的推进提供切实有力的制度保障。2018年,普通程序案件辩护率由往年不到20%上升到100%,法律援助率达到80%以上,刑事案件律师出庭辩护和提供法律咨询实现全覆盖。
总结经验固化成果
把“以审判为中心”落实到位
今年以来,新都区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展顺利,主要审理了贪污受贿、食品安全、涉黑涉恶、集资传销、环境资源、知识产权犯罪等重大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根据庭审实质化要求改造庭内硬件设施,新都区法院目前已100%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并且引入“互联网+司法”方式辅助庭审,让不同地点的诉讼活动参与人可以通过远程视频同步参与庭审。“改革不仅有利于确保刑事案件审理质量,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转变办案理念,还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信任感。”新都区法院刑庭法官说道。
新都区法院的改革实践,不仅有效提升了该院案件的审理质效,更为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成都经验贡献了“新都智慧”。据了解,在历时近五年的改革过程中,新都区法院提供研究性庭审视频102件,参与成都中院的国家重点社科基金项目研究,负责庭审实质化子课题中法庭调查证据认证部分实证研究。
由于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矛盾纠纷化解难度逐年加大等因素,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仍然任重道远。新都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新都区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将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协调联动,把“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到位。
同时,继续培养提高法官专业水平,加强上下级法院、兄弟法院间的业务和经验交流。定期组织刑庭法官采用专题学习、实务培训、案例讨论、观摩庭审等方式,提高庭审驾驭、证据审查、裁判说理、矛盾化解等方面的能力,尤其要利用好专业法官会议的平台作用,充分讨论类案处理和争议案件认定,以讨论促学丰富法官裁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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