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作为国内首个区(县)级市民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市民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高分通过国家标准委验收,为全国市民服务树立了新标杆。昨日,记者从新都区行政审批局获悉,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解决行政审批过程中“缺位、越位、错位、随意性大”等现象,新都区行政审批局以标准化服务为理念,着力打造规范行政审批“标准不统一、表述模糊、流程繁琐”的标准化体系建设,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办事行为提供了根本遵循和依据。
抓好标准体系建设 规范行政审批职能
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总要求,该局梳理《行政服务中心标准编写清单》,建立起5大体系、22个子体系、共计1300余项“新都市民服务标准体系”,统一区级审批事项393项,服务事项749项,镇级服务事项251项,村级服务事项60项。同时对事项名称、项目类别、前置条件、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等实施标准化,将事项办理各个环节进行固化,形成了方便适用、操作性强、群众易懂的有标可依、标准办事、覆盖全面标准化体系,有效约束了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提高了服务质量。
建立联合踏勘制度
规避重大审批风险
针对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难度大、专业技术要求高、执行尺度空间大、审批风险把控难实际,将划转至行政审批局承接暂无法独立现场踏勘的事项,实行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踏勘,实行双方到场,共同签字,结果互认,对踏勘中标准把握不定,存在较大争议事项,由双方共同采取以审委会形式会商决定,避免单方出现场,单方决定踏勘结果,有效规避了权利寻租空间和踏勘“体外循环”模式。同时为同一申请人可一次申请多个事项的现场踏勘创造了有利条件,既节约了成本,也使行业主管部门在许可阶段提前介入,及时作出整改条件,有效降低了事后监管难度。
实施审批流程再造
杜绝寻租弹性空间
由于传统审批模式是“自审自办”,自由裁量空间大,使不同群体、部门对同一事项理解上出现偏差,出现“同案异判”审批结果,容易导致因监督不到位,给工作人员寻租更大权力空间。为有效避免这一现象,区行政审批局在法定基本程序基础上,对行政审批局按收件预审、后台审批、现场踏勘、制证出证的流程环节,对审批申请、受理、审批、送达四个阶段的具体步骤予以分解、连贯和固化,确保各个环节紧密衔接,依法按时办结,使审批各个流程置于“阳光之下”,有效杜绝暗箱操作、吃拿卡要等问题发生,进一步增强群众体验感。本报记者 谭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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