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夹江警方经过14小时的侦破,成功破获“5·24”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驾驶人陈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被警方刑事拘留。
24日凌晨0时54分肇事车撞人逃逸
5月24日0时54分,夹江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省道103线127KM+950M处(原夹江永兴收费站)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离,伤者伤势严重。
接警后,夹江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火速奔赴事故现场。经勘验发现,现场有两摊血迹、四块玻璃碎片。据报警人甘某讲,伤者杜某在横穿公路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车辆撞飞,杜某倒地一动不动,鲜血直流,肇事车迅速逃离现场,消失在黑夜中。由于事发突然,甘某吓坏了,没有看清车牌。此时,医院传来消息:伤者杜某(夹江县甘霖镇人)生命垂危。
24日凌晨5时许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办案民警根据肇事车辆逃逸方向,分别从夹江一桥、二桥沿途进行走访调查,对夹江县城的汽修厂或停车场进行“地毯式”搜寻,对主要路段的监控视频进行逐一察看筛选。
凌晨5时许,侦破一度陷入僵局,此时,医院传来伤者杜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消息。凌晨5时30分,夹江交警大队会议室依旧灯火通明,第三次召开侦破会,民警各抒己见,从新确定侦破方向。
24日8时许灰色捷达车浮出水面
早上6时许,天已经大亮,民警对事故现场玻璃碎片进行察看分析,发现玻璃碎片上有“V”和“W”字母,经过拼接,分析肇事车有可能为大众品牌车辆,民警一共对38辆“大众”系列车辆进行了排查。
经过大量走访调查、排查和技侦手段,上午8时许,一辆灰色捷达车浮出水面。民警发现这辆灰色捷达车进入夹江和返回峨眉时,车体有明显“变化”。进入夹江时,该车辆没有损坏,而返回峨眉时车灯、保险杠辆、挡风玻璃却有明显损坏,而且途经原永兴收费站的时间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吻合。
民警随即联系上车主(成都市新都区人),该车主声称车辆交给他哥哥陈某驾驶。民警顺藤摸瓜,24日上午9时30分,民警联系上陈某(五通桥区人)。陈某此时正在五通桥城区,承认自己驾驶的这辆灰色捷达车,车辆在五通桥一汽修厂准备修理。随后,警方立即对陈某实施控制。
24日12时许正面交锋
讯问时,陈某声称自己5月24日凌晨45分左右经过永兴收费站,好像是撞击过什么物体,但一口否认撞人逃逸。民警将陈某连车带人带回夹江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陈师傅,你晓得我们交警带你来干什么?”民警讯问。
“我不晓得呀,反正我没有撞人。”陈某狡辩。
“你没撞人,那你车辆是咋损坏了的呢?”
“撞到了啥子物体,我没看清楚。”“撞击什么物体能使你的挡风玻璃、保险杠、车灯同时损坏呢?”
“不晓得。”陈某低着头回答。
“你车辆撞坏了为啥不报保险公司理赔呢?”
侦破民警的这句话,让陈某沉默了半响无法回答。
“别狡辩了,你肇事逃逸证据已经被警方全部掌握了,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民警一边说,一边为陈某端来一杯水。
陈某埋着头,深深地吸了口气。“警察同志,我怕承担责任,所以当时撞了人就没停车,我错了。”陈某说完闭上了双眼。
24日15时许陈某对肇事逃逸供认不讳
24日15时许,在事实面前,陈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自此,夹江警方经过14个小时艰辛侦破,成功破获了“5·24”交通肇事逃逸案。
据陈某交代,5月24日凌晨,他驾车从峨眉驶往夹江,0时45分许,行驶至原夹江永兴收费站,将一行人撞飞后迅速逃离现场。之后在夹江一隐蔽地方休息,直到凌晨3点过,迅速驾驶车辆离开夹江逃至五通桥躲藏,天亮后将车辆开至修理厂准备维修。
目前,陈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夹江警方刑事拘留。
李清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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