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应该跟我生活,我有能力抚养他。”“凭什么归你,孩子还小就应该跟妈妈生活。”这是一对年轻的夫妇在法庭上争孩子抚养权的场景。近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
据了解,张小红(化名)与罗小天(化名)2017年6月通过一款社交软件相识,并很快擦出爱的火花。2018年3月,张小红诞下了一个小生命。2018年4月,“消失”了快一年的张小红带着一个小女孩出现在罗小天的面前,并称这个小女孩是他的孩子。对于突然“多出来”的孩子,罗小天深表怀疑,张小红拿出DNA鉴定单,证实孩子是罗小天的。
两个人对小女孩抚养权归谁的问题争执不下,遂诉至法院。张小红主张女儿应该跟自己生活,且罗小天每个月支付5000元的生活费、2000元的保姆费并承担教育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但罗小天却认为女儿应当跟自己生活,即使女儿抚养权归女方,每个月5000元的生活费也过高,且2000元的保姆费并无法律依据。
法院审理认为,张小红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可以证实她与罗小天是小女孩的父母,因此他们两个均有抚养小女孩的权利及义务。但考虑孩子年龄太小,并且小孩出生后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小女孩由母亲张小红抚养较为适宜。兼顾法理与情理,温江法院作出小女孩跟随母亲张小红一起生活,罗小天支付2018年3月至8月的生活费6000元的判决,并自2018年9月起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至小女孩可以独立生活为止;除此之外,罗小天支付2018年9月起至独立生活为止的基础教育费、医疗费的50%。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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