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秀志 记者 刘浏)近日,两位消费者将一面写着“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的锦旗送至温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感谢该局执法人员尽心尽力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维护消费者权益。这是今年温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收到的第8面来自群众感谢该局执法人员廉洁奉公、为民排忧的锦旗。该局也连续3年被评为“全国消费维权先进单位”。
四川宜宾的赵先生和遂宁的苏女士于2018年7月22日通过网络在温江某公司汽车销售中心分别网购了一台众泰T-300,网购合同中载明先预交5万元首付款后提车,剩余4万余元尾款作为购车方免费为该公司进行3年营销广告宣传的折扣款。后因该公司网购汽车尾款折扣宣传营销模式运营失败,导致该公司无法完全履行网购合同。该公司以消费者未交齐全部购车款为由拒绝给消费者提供完整购车票据,消费者则坚持继续履行网购合同,并多次到该公司销售中心索要票据,与销售人员理论。
双方争执不下,纠缠月余,公司老板拒绝与消费者见面,并以消费者多次到公司闹事为由欲将消费者告上法庭。两位消费者虽然从该公司提到了车,但未拿到购车相关票据,不能为所购车辆上户。赵先生和苏女士多次找相关部门处理未果,来到温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希望执法人员能为自己主持公道。该局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了解双方诉求和意愿,并邀请该公司负责人来温江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协同处理此事。本着公正客观、不偏不倚、化解矛盾、弥合分歧的调解原则,经执法人员与争议双方多次沟通协调,双方达成和解,消费者补齐2万元购车款,销售商则将购车票据提供给消费者。原本对簿公堂的“冤家”在该局执法人员和风细雨的调解中握手言和。
从上门投诉求助到达成和解,3天时间,问题得以圆满解决,消费者动情地说:“作为异地人员,没亲没靠,困扰自己月余的消费维权仅3天就维权成功,没想到工作人员办事效率这么高,对群众的诉求如此尽力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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