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航鹰东路的某大型超市公开售卖“大鲵”(俗称娃娃鱼)。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超市开展调查,在鱼缸中发现两条娃娃鱼,标明售价98元/500克,货架上方还有介绍娃娃鱼食用方法的宣传画。
经核查,该超市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对此,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该超市没收涉案实物“大鲵”两条并处罚款800元。
经查,这两条娃娃鱼是超市老板从朋友处得来的,属人工养殖。此前超市老板并不知售卖娃娃鱼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以为人工养殖的就可以随便售卖。”在得知不能售卖后,超市方也积极配合处理。目前,娃娃鱼已被送至双流区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中心将对这两条娃娃鱼进行全面体检,之后再选择合适时间进行放生。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实习生 郭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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