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雷喻清 吴学刚 广安区记者站 廖小兵)近日,广安区司法局协调花桥镇政府和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妥善安置了一名患有间隙性精神分裂症、无家可归的刑满释放人员杨某某,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5月3日,黑龙江省东风监狱来函告知广安区司法局,服刑人员杨某某将于6月3日刑满释放。根据监狱反映,杨某某患有轻微智障,自服刑以来,无家属通信、无人接见、无存款。当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该监狱狱警不能护送刑释人员回户籍地,故特请广安区司法局衔接当地政府派员将其接回安置。
区司法局立即组织花桥司法所开展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杨某某生于1975年,1977年其生父邹某某、生母周某某因家庭原因将其过继给杨某某、周某某夫妇收养。2016年12月,杨某某生父邹某某去世,生母周某某随其长子邹小某在福建生活。杨某某自1995年起,就疑患间隙性精神分裂症,户籍地人尽皆知,曾因打人、烧房送去医院治疗无效。2012年起,杨某某就长期在外流浪,下落不明,直到监狱服刑。杨某某的生母、养父母强烈反对将其接回共同生活,担心全家的生命及财产会受到威胁,且其养父母年龄偏大(均已70多岁),经济条件差,无能力接回监管。此时,即将刑满释放的杨某某面临着无人接管、无家可归这一难题。
鉴于此,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向区委政法委汇报,区委政法委领导得知情况后,立即组织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花桥镇、区卫生健康局等召开专题会,要求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杨某某的安置帮教工作。
7月6日,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花桥镇派人到成都双流机场与黑龙江东风监狱狱警完成了刑释人员杨某某的衔接工作。到达广安后,先将杨某某送至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后在石笋镇福民医院精神科进行医学观察。经医院诊断,杨某某确实患有精神分裂症,经协调花桥镇和石笋镇福民医院,由镇政府解决杨某某的生活费,并将杨某某安置在福民医院生活、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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