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记者从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获悉,自2019年2月起,成都市常态化开展五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专项整治,加大打击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2月18日至3月18日,执法总队对违反相关规定的293名驾驶员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其中146名驾驶员因“在营运站点不服从调派”收到从重处罚的“罚单”,占比达50%。
2019年2月23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巡查至火车东站东广场邛崃山路时,发现川ATW49××号出租车在禁止上客路段(严管区)上客,遂上前检查,当事驾驶员熊某拒绝接受检查,提速前行百余米让乘客下车,被执法人员查获。3月5日,执法人员按投诉线索查实,川ATW47*号出租车驾驶员刘某驾驶当事车辆在火车东站禁止上客路段(严管区)邛崃山路与嘉陵江路交叉路口处,搭载乘客前往新南门车站。驾驶员熊某、刘某均因违反《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在营运站点不服从调派,被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十日的行政处罚。
执法总队抽调执法人员加强火车北站、火车东站站点执法力量,按照不定时工作制,全面充实夜间及节假日时段的执法力量,使从严整治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汽车市场秩序,遏制出租汽车行业乱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减少巡游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从2019年起,每月对各企业所属的巡游出租汽车交通运输违法违规及投诉情况进行通报并排位,每季度对交通运输违法违规率和投诉率较高的企业进行约谈。在年终将通报数据纳入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经营权配置的主要依据。记者看到,在2019年2月,新华、联众、成都汽运出租分公司3家因投诉最少,排“红榜”前三名;协力、华宝、宏远公司因涉重大投诉过多,排“黑榜”前三。
成都市出租汽车协会将启动行业自律机制,督促企业增强自我管理的自觉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天府早报记者赵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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