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讯(记者 李秀明)邛崃市高何镇高兴村村民高某某可能没想到,在他已年过半百之时,会因捕猎犯下特大案件而面临牢狱之灾。昨日,四川省森林公安向媒体通报,高某某非法捕杀野生动物86只,其中包括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腹角雉、白腹锦鸡和灰林鸮共30只。
4月28日,邛崃市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后,对嫌疑人高某某的住所进行依法检查。“在他家里,我们查获火药枪一支,并查获了大量被捕杀的野生动物,一共86件,含野生动物死体83件,野生动物制品3件。”
经查明,高某某系邛崃市高何镇高兴村人,54岁。在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间,他用非法自制火枪一支,以及其他捕猎工具,在邛崃市高何镇靖口村镇西山一带多次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经依法鉴定,从高某某处查获的动物死体和制品均为野生动物。其中包括三种共30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腹角雉数量最多,有27只,白腹锦鸡2只,灰林鸮1只。”其他56件野生动物及制品也属于“三有”动物,即国家认定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品种包括灰胸竹鸡、赤腹松鼠、复赤鼯鼠等。5月26日,高某某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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