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线接头对比郑先生和绿联科技法务沟通记录绿联科技愿意赔付
2017年“双11”,成都的郑先生在淘宝凑单买了一根9.9元的数据线,今年拆开包装后使用却发现无法充电,随即要求客服补发一根,遭到拒绝。
“我是编剧,毕业这么多年一本剧本都卖不出去,正窝火。”郑先生说,他将数据线所属的深圳绿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联科技)告上郫都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要求赔偿509.9元。
今年5月1日,法院受理此案,在距离开庭前的两天,绿联科技赔付郑先生509.9元,郑先生申请撤诉。5月10日,郫都区人民法院准许撤诉。
“互联网法庭与传统诉讼最大的区别,就是原被告不需要到法院,在网上就可以完成整个诉讼环节。”承办法官冉垠说。
9.9元买根数据线无法充电
向法院起诉要求赔509.9元
郑先生家住郫都区,今年28岁,自称是一名编剧。2017年“双11”,他花了9.9元凑单买了一根25厘米的手机数据线。
“因为是凑单的,所以一直都没有用。”郑先生说,2019年4月份他拆开包装使用,发现这根数据线接头要比正常的数据线接头短1毫米。正是这1毫米,让数据线无法很好地咬合手机,导致手机充电时断时续。
“如果碰上传文件,就很恼火了。”郑先生说,他要求客服补发一根,可是客服以已经超过时间为由,拒绝补发,只接受将数据线邮寄回去检修。
“一根数据线9.9元,邮费比这个贵多了。”郑先生说,“本来心里就有气,客服缺乏诚意的沟通,更让我愤怒。”
郑先生说,他首先向深圳的12315投诉数据线所属的绿联科技,对方要求他提供证据。5月1日,他以消费欺诈向郫都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绿联科技赔偿500元整,并且返还购物款9.9元。
9月25日,记者在郑先生家中见到那根白色的25厘米的绿联科技数据线,与郑先生出示的另一根黑色数据线相比,肉眼可以看到,确实短了一截。
郑先生当面拿两根数据线做了测试对比。当黑色数据线连接上手机后,将手机垂吊向下,即便是晃动,手机也不会掉落;反之,用白色的绿联科技数据线连接手机朝下,晃动后手机会掉落。
“当时,我据此认为绿联科技明知道该产品不符合技术标准,却依然将其上架销售,放任不合格产品流入销售市场,存在销售伪劣产品以此牟利的故意,因此构成消费欺诈。”
绿联科技: 不要过度维权,浪费司法资源
5月5日,郫都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受理此案。很快,郑先生收到绿联科技法务的短信。根据郑先生提供给法庭的短信截图显示,绿联科技法务首先提出免费更换一根新的。
“你说我们欺诈,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这名法务说,想妥当协商处理此事,请郑先生撤回起诉。
郑先生不依。法务回短信说:“不是很理解你的诚意为何,不分是非对错满足你的全部要求才叫做有诚意吗?我觉得我们客服的态度和处理方案没有什么可苛责的。你的诉求要合情合理,请不要过度维权,浪费司法资源。”
郑先生介绍说,得知他起诉后,绿联科技的态度一直很强硬。可是马上要开庭了,5月8日,绿联科技的态度突然发生转变,答应按照他的要求进行赔付,退还509.9元。淘宝聊天截图显示佐证了这一说法。“我们受教了,我们一定好好学习,感谢亲的提醒和反馈,希望您能撤诉,这样我们双方都可以简单了结,也麻烦撤销12315的投诉。”
9月25日,记者致电绿联科技当时的法务,该名法务表示,自己不再担任绿联科技法务。“当时之所以答应他所有的无理要求,就是希望不要把事情闹大。”
就此事的看法,记者先后两天多次致电绿联科技,截止到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法院:
准许撤诉,原被告不需到法院即可完成诉讼
5月10日,郫都区人民法院准许郑先生撤诉。
时至今日,郑先生又学习了几个月的法律,他表示,从现有的证据来看,若真的走到诉讼那一步,法院未必会支持消费欺诈。“应该就是一个产品的质量问题。”郑先生说,若不是有郫都区法院互联网法庭,真要跑到现场递交材料,他不会为此起诉。
承办法官冉垠介绍说,“互联网法庭与传统诉讼的最大的区别,就是原被告不需要到法院,在网上就可以完成整个诉讼环节。”
据了解,郫都区法院推出的互联网法庭,是我国西部首家互联网法庭,集中管辖郫都区辖区内一审涉互联网民商事案件,包括互联网购物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和商标权权属、互联网侵权纠纷、涉网不正当竞争纠纷等10类纠纷。
此次案件中,原告郑先生数据线收货地址在郫都区,因此属于郫都区法院互联网法庭受理的范围。
“虽然涉案金额很小,但是只要属于法律受理的范围之内,我们都会立案。”冉垠受理此案后,法院通过电脑端诉讼平台将相应法律文书文件送达给被告邮箱,在开庭之前,双方私下和解,原告撤诉。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钟美兰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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