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赵文
今年是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走过的第30个年头。30年前,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成立我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拉开帷幕。2005年,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在未检案件数量连续3年增高的难题重压下,成立四川省最早的独立未检机构——“青少年犯罪检察科”。
虽然起步晚,但四川省未检工作发展快速,并形成了有西部特色的未检工作态势。有数据显示:2015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刑事案件的5%,较2012年下降3.18个百分点;未成年人不捕率33.39%,不诉率16.24%,较2012年分别增加11.49%、10.24%。
省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下称未检处)处长罗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近3年来,全省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数量下降,不捕率、不诉率逐年提高,这和四川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开展密不可分。“从2005年到现在,四川省未检工作经历了11年发展,从常常被批评到经常得表扬,如今已形成了有四川特色的未检工作。”罗江说。
已有109个独立未检机构
目前,四川省共有未成年人口近2000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约692万人,占全国总数的11.38%,位居全国第一;城镇流动儿童约150万人,占全国总数的4.2%,位居全国第四。
不断加强四川省未检工作,不仅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迫切需要,也是四川省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的必然要求。2014年,省检察院获批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截至2015年12月,全省14个市级院、94个县级院成立了独立未检机构,建成观护基地42个,多个检察院修建了较为完备的未检特色办案区。
目前,全省共有500余名检察干警从事未检工作,专职未检干警271人,位居全国前列。80名干警已经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2名干警获“全国未检业务能手”称号,四川省未检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加强。
未检工作形成四川特色
“四川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前总是被最高检批评,现在常常被点名表扬。”罗江说,四川省未检工作起步较晚,但迅速驶入快车道高速发展,形成了具有西部特色的未检工作态势,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座谈会作经验交流发言。
2015年,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组织开展未检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举办未检干警培训班和首届未检业务竞赛,发布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受最高检指定承担未检业务软件研发工作,制定全省未检工作单独考评细则,编发《四川未检动态》《四川未检专刊》,调研反映藏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获省委主要领导批示,部署开展全省首届未检微电影评选活动,不断掀起四川省未检工作新高潮。
在办案中,四川省未检机关在摸索中不断创新:借助“互联网+”解决附条件不起诉异地考察难题;借助社会专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定制帮教方案;引入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帮教;检企共建观护基地;加强与外省检察机关协作,解决异地帮教考察难题;因地制宜对民族地区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
2014年5月,成都郫县检察院对4名未成年当事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察期6个月。但尹某等4人家住外地,不便于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和监督,郫县检察院制定了互联网+的考察方式。检察官将微信微博、电话、视频三个平台相结合,实现对4人的实时动态考察。监督考察期满后,郫县检察院对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2015年12月28日,四川省检察机关首次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该案被收录其中。
在未检工作中,各地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打造四川未检名片,如“亮晶晶”组合、“小小检察官”系列活动等。2015年,成都市检察院会同成都市律师协会开展委托公益律师社会调查,被最高检选入全国十大典型案例发布;泸州市检察院组建“未成年人成长护航团”,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与当地大型国企共建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联合成都云公益发展促进会签订《关于开展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抚慰服务实施办法》,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组建专业化社工队伍,未检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逐步完善。
坚持少捕少诉少监禁
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为752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对945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62名未成年人,依法封存551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对涉罪未成年人,四川省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少捕少诉少监禁”原则。2011年以来,省检察院先后制定印发《四川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实施办法(试行)》《四川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保护涉罪未成年人。
2013年8月,乐至县检察院在办理谢某等14名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中发现涉案的朱某等9人都是未成年人。由于朱某等9人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具备有效家庭监管条件。通过刑事和解、不公开听证等程序,检察院对朱某等9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考察期满后,朱某等7名未成年人继续学业,谭某等2名未成年人找到工作,顺利回归社会。
保护未成年人,四川省检察机关同时注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2013年至今,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猥亵儿童罪377件379人,起诉拐骗儿童34件44人,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罪116件234人。
对话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仍然严重
虽然四川省未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罗江表示,还有很多问题值得重视。
2015年,在省检察院未检处开展的一次检查中,罗江在网吧内发现不少未成年人。“学校周边网吧往往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滋生的主要场所。”罗江既气愤又痛心。
罗江告诉记者,2014年1月到2015年12月,四川省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未成年刑事犯罪嫌疑人2606件涉及4127人;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4010件6528人,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校园及周边暴力,两抢一盗、毒品犯罪三个方面。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呈现出犯罪手段成人化,犯罪年龄低龄化,涉及的犯罪领域增加,暴力、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及暴力犯罪后果更加严重等特点。“对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我们的打击力度不够。如果发现,应考虑对网吧直接核销。”罗江说。
对持续上升的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案件,罗江告诉记者,这些案件大部分都是利用未成年人运毒,甚至使用手段使未成年人染上毒品,使他们从事犯罪行为。
此外,罗江表示,留守儿童也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高发群体。
保护未成年人还需多方携手
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发生,罗江认为,原因主要还在于家庭、学校和社会没有共同尽到责任。“大量的未成年人犯罪都和父母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有关系。”罗江希望从法律上对未尽到监护责任的父母作出规定。据了解,在司法办案实践中,四川省检察机关也曾有取消监护人权限的案例发生。“一个孩子出了问题,学校不是积极挽救而是直接劝退,这样做对吗?”罗江认为,义务教育制度下即使学生出了问题,也应积极挽救,不应剥夺学生享受被教育的权利。
而对未成年人保护,还存在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各方衔接不够到位、主体不明等问题。“谁都可以管,但都没有长期坚持管。”罗江说,要保护未成年人应该确立主体,整合社会资源。党委政府、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学校、妇联等都应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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