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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投诉垃圾短信 免费帮您打官司 商报三大征集平台今起接受投诉,成都“反垃圾短信公益律师团”免费为100起个案维权

来源:成都商报 2014-10-15 22:33   https://www.yybnet.net/

成都商报记者

周茂梅 孙兆云

摄影记者 鲍泰良

垃圾短信,不堪其扰,为此今年3月15日出台的新《消法》也对垃圾短信扰民属侵权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大半年过去了,抵制垃圾短信的行动正在悄然进行。随着郫县李跃平师傅的“较真”维权并取得成功(成都商报前日已报道),抵制垃圾短信的行动再次引起关注。

昨日,成都公益律师陈小虎主动联系上成都商报,表示自己正在成立“反垃圾短信律师团”,准备免费为100起深受垃圾短信困扰的当事人维权。目前,已经有10名律师加入了公益维权团队。

律师团郑重承诺

为100起个案提供免费法律帮助

作为“反垃圾短信公益律师团”的发起人,昨日,陈小虎律师通过成都商报向社会作出了两项郑重承诺:

一、律师团为100起个案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具体包括:

1、免费调解、协调;

2、免费调取证据;

3、免费发律师函;

4、免费诉讼;

5、免费提供法律允许的其它服务;

二、免费为公众提供法律咨询,律师团咨询电话18583232300。

新《消法》第29条规定

消费者有法可依

新《消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据此规定,只要未经消费者同意的,商家主动推送的商业性短信,都属于侵权行为,市民据此都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要求赔偿为此维权付出的相关费用等。

律师团首批名单

律师团首批已有10人

昨日,经过筹建,“反垃圾短信公益律师团”首批成员迅速达到10人,其中包括多位知名律师,如曾任彭州“天价乌木案”原告代理的张敏律师。

发起人陈小虎: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律师,川大法律专业“高材生”,具有丰富的法学实战经验,常年致力于知识产权、合同、劳动、人身损害、保险、消费者维权等领域的实践及研究。

张敏: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代理彭州“天价乌木案”等多起重大案件。

王维斌: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企业顾问、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等各类法律问题。

李琴: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硕士,主要业务领域:房地产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法、合同法等。

钟洁: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洪: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第二届中国刑事辩护论坛代表、第二届中华优秀人物。

刁伟玮: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大学法学院毕业,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张智彬:四川益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谢万勇:四川超跃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传友: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何鲜见消费者出面维权?

律师:取证难成本高是“拦路虎”

“成都新机场,当道小铺王!总共12万,年稳拿2万多……”昨日,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陈小虎律师刚开始接受成都商报记者的采访,就收到一个陌生手机号码发来的“骚扰短信”。

“每天要收到好多条……”陈小虎加重了音调。他说,自己之所以要组建这个“反垃圾短信公益律师团队”,是因为他自己就是一名“受害者”。

说垃圾短信

凌晨三点被骚扰惊醒

“平时收到这些垃圾短信影响还不大,但有时候正在开庭或者会见当事人,手机响了又不能不看,万一是重要信息呢。”陈小虎气愤地说,垃圾短信确实太烦人,几天前,一个朋友也遇到了信息骚扰,凌晨3点被一条垃圾短信惊醒,内容还很奇葩,一个自称“跑腿公司”发的。

陈小虎,曾代理此前被广泛关注的成都首例“包间费”案。陈小虎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如今日益猖獗的“垃圾短信”已影响到每个人的生活,却很少有人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作为一名律师,他觉得自己应该挺身而出,通过组建一支“反垃圾短信公益律师团”,免费为民众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律师全程介入调查取证、发律师函、向法院提起诉讼等一系列法律行动,为广大市民共同抗击垃圾短信提供可以参照的样本,也以此行动让众多商家和推广平台重视法律,依法推销。

说侵权对象

短信提供者、运营商都是侵权人

信息骚扰泛滥多年,但直到今年3月15日,才被我国新消法第29条所明确禁止,即“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也就是说,如果不是消费者请求或未征得消费者同意,或者虽然消费者以前同意但此后已明确拒绝,而向消费者发送各种商业信息,如发布房屋交易广告、推销理财产品等,都是侵权行为。

陈小虎说,上述规定的义务主体为“经营者”,就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但是与经营者共同完成上述行为的,应认定为“共同侵权人”,比如信息的群发服务提供者、运营商等。

陈小虎表示,新消法只是规定了“商业性信息”,一般指“商业广告”。除此之外的“垃圾短信”,比如“骚扰型”的恶作剧短信、“诈骗短信”等则可以由侵权责任法、刑法等法律加以规制。

说维权路难

不能获经济赔偿致维权动力不足

为何“垃圾短信”日益泛滥,却鲜见消费者出来维权?对此,陈小虎分析称,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讲,维权成本太高了。首先是“取证难”,发送短信的不管是何种号码,都很难确定对方身份,找不到被告到底为何人。虽然有的信息中包括了联系电话等信息,但必须向对方核实身份,而这很难做到;二是“成本高”,不管是消协投诉还是提起诉讼,时间花上大把也未必能解决。此外,还可能花费一笔不小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三是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目前对消费者的救济仅限于“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不能获得经济赔偿,也导致消费者维权动力不足。

征集令

三大征集平台:

1、成都商报热线电话(028)86613333-1;

2、关注成都商报微信公众号,回复“垃圾短信”内容;

3、私信内容至成都商报新浪官方微博

征集内容:

一、100起个案

征集条件:

1、按照以下五类进行征集:房产家居类、教育培训类、投资理财类、电子商务类、其它类,原则上每类20件。(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适当调整每类数量比例)

2、根据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受理,经过律师团初审后正式确定为“免费维权个案”。

3、每个报名者原则上只能提供一种类型的垃圾短信,比如投资理财类,提供的多条垃圾短信均系投资理财类,如果提供有多种类型,律师团根据情况选择一类。

4、报名需要提供垃圾短信的有效信息:包括发信人联系方式、垃圾短信具体内容、明确的发信人等内容;

5、报名人员需要留下自己的有效联系方式,最好是手机。

二、公益律师

征集数量:20名(本地“反垃圾短信公益律师团”拟定30人,目前已有10名律师加入)

律师要求:热爱公益,认真尽职,并愿意为本次活动贡献时间和精力。

三、征集读者遭受垃圾短信骚扰的典型故事和成功维权故事

1、征集读者此前针对垃圾短信的成功维权个案及维权过程。

2、征集读者遭受“垃圾短信”困扰的烦恼经历,欢迎吐槽。成都商报将对典型个案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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