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司法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在构建法治大厦的道路上,司法是关键一环。
英国思想家弗朗西斯·培根曾有名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司法裁判具有两面性,公正的裁判对社会风气和运行有很好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不公的裁判不仅会破坏人们对法治的信任,而且会纵容违法。可以说,司法是否公正直接关系到人们对法治的信心和评价。
现实中,导致司法不公最主要的是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和权力不当干预司法案。这些案件之所以发生,一方面与法院和法官自身有关,更重要的是与法院缺乏独立办案的环境有关,各种干扰因素、尤其是权钱侵扰,使法官很难完全依照法治原则判案。
司法改革是当下公众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剥离和减少审判中的各种干预正是司法改革的重点。此次司法改革明确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建立突出法官、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和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制。目前,全国少数法院、检察院正在尝试改革。成都也在先行先试,郫县法院是少数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基层法院。无疑将为成都的司法改革提供探路的经验。
法治有其自身规律,公开是法治的核心原则,立法要公开,法律条文要公开,庭审裁判要公开,裁判文书要公开……有公开才可能有公正。欲求司法公正,必先司法公开。
今年,成都中院整合了四个平台内容,专门设立成都中院司法公开网,全面公开全市法院的裁判和执行活动。而成都检察机关也充分依托微博、微信、微电影、手机报等手段推进电子检务公开。
成都大力推行的司法公开和围绕司法公正展开的司法改革,将让成都社会的最后一道正义防线越来越稳固。根据《成都市依法治市实施纲要》,到2020年,成都要初步建成全国一流的法治城市,让“法治”成为最为显著、最为核心的竞争优势。一个法治的成都必将是一个正义普施的成都,也必将是一个更加文明的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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