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范运营管理”之名,郫县团结镇学府社区要求辖区内原“火三轮”车主统一购买某品牌的新式电动车,才能在辖区内重新上路。居民质疑——
□本报记者 阮长安 李丹 文/图
“我们自己有‘火三轮\’,开了好几年。现在社区喊不能开了,要买指定的电动四轮车才能上路。”8月6日,郫县团结镇学府社区居民打进本报民情热线反映称,学府社区居委会为了“规范三轮车管理”,在整顿取消辖区内原有的500多辆“火三轮”的同时,告知车主,必须要在指定的经销商那里购买指定的新电动车后,才允许在辖区内上路。“火三轮”升级“电四轮”依据何在?社区真的在“帮”经销商卖电动车?记者赶赴实地进行了调查。
规范停车秩序 社区出招要换车
团结镇学府社区辖区内有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等4所高校,在此生活居住的师生共7万多人。几万人的出行需求,催生了这一带的客运市场。据学府社区统计,辖区内有“野猪儿”(拉客的私家车)100多辆,“火三轮”(三轮摩托车)500多辆。
作为学府社区居民,同时也是“火三轮”车主的王芳(化名)证实了社区要求“火三轮”升级的说法。她表示,7月15日她接到了通知,被告知她家的“火三轮”属于“非法营运”,今后不能拉客载人,也不能在路边停放;只有购买新式电动四轮车后,在“统一外观、驾驶员统一着装、在规定地点停放和上下客”的前提下,才能在镇上和几所大学周围跑。同时,社区工作人员还告诉她,居委会已经帮他们联系了一家经销商,换一辆“电四轮”要13300元。
为何要将“火三轮”换成“电四轮”?
社区支部书记黄正奎表示,主要是考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需要”。他说,长期以来,每周五下午高校放学时段,校门口“火三轮”乱窜,“野猪儿”出没,造成交通拥堵,经常一堵就两三个小时,“再加上路边摊乱摆,‘脏、乱、差\’严重,辖区居民、师生和过往群众很不满”。
在这种情况下,8月1日,郫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和团结镇政府联合发出通告,要求进一步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包括城区内限时段禁止路边停车、依法取缔非法营运的机动车、依法整治机动三轮车和助力车占道揽客行为等。
通告出台之前,社区已经开始行动:安排了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牵头,对现有城区内的三轮车进行统计;然后按城镇管理相关要求,明确可以进入城区的三轮车数量为200辆,对其进行日常规范管理。
而之所以要更换为电动四轮车,是因为现有“火三轮”大多破烂不堪,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在征询部分三轮车主的意见并取得大多数认可的前提下,联系了一家公司,为登记报名的三轮车主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四轮电动车。”学府社区居委会主任梁光龙说。
黄正奎也表示,“将‘电四轮\’像旅游区的观光车一样统一编号,绕着几所大学和镇上主要街道跑,固定点上下客,也算是规范了停车秩序。”
每辆预收5000元 社区统一购车
8月8日,记者来到学府社区时看到,居委会办公室门外空地上停着一辆黄白相间的电动四轮车,黄正奎表示,这就是原本打算推广的“电四轮”。与常见的“火三轮”相比,新的“电四轮”确实更显“档次”:车身全封闭,大面积玻璃窗,仪表盘上甚至装上了一台电风扇。“‘火三轮\’是我们一家三口唯一的收入来源,真要让我们花钱换电四轮,我们也只能认了。”王芳的话代表了大多数“火三轮”车主的心声。也正因如此,尽管社区推广的“电四轮”价格不菲,但前来咨询并预定的人并不少。“社区原本计划预定200辆,但到7月24日为止,前来报名预定的车主已超过300人。目前居委会已经停止了后续报名,并规定每人先交5000元预付款,再根据交钱先后顺序抽签决定200辆‘电四轮\’的购买资格。”梁光龙告诉记者,截至8月8日,已有50多人缴纳了预付款。
至于居民对于电动车价格过高和社区帮忙推销动机的质疑,黄正奎和梁光龙认为是“误解”。他们告诉记者说,这种型号的“电四轮”的批发价都要12000元/辆,是社区团购200辆,才谈到了11800元/辆,加上电池一共13300元一辆,至少比批发价格便宜了2500元。同时,社区还要求经销商要配建售后服务点,并为每辆电动车主买一份人身意外险,再为200辆电动车统一喷上编号。“社区完全是为车主服务,所有工作人员连经销商的一顿饭都没吃。”黄正奎和梁光龙表示。
“电四轮”仍属“非法营运”县、镇两级叫停“换车”
将“火三轮”升级为“电四轮”有没有依据?社区可不可以帮经销商卖车?
郫县团结镇党政办副主任钟良表示,镇政府认为换车“这件事存在不妥”。他说,8月8日接到群众投诉后,镇政府就到社区详细了解了情况。“暂且不说指定商家购买电动车合不合适,即便所有‘火三轮\’都换成‘电四轮\’,也一样拿不到营运牌照,车主若上路拉客一样会受罚。这样的要求是没有道理的。”他表示,将“火三轮”换成“电四轮”完全是社区私下行为,并非郫县公安局、郫县交通运输局、团结镇政府三部门通告的原意。“事前没有得到镇政府的批准,现在已经被镇上叫停了,预收的钱也要求社区加紧退了。”钟良说。
8月19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管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要有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号牌,而交管部门上牌则依据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名录,“在目录内的机动车才能上牌,反之不能上牌。”根据经销商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学府社区要求居民更换的“电四轮”,其车辆名称为“蓄电池观光车”,而这类机动车没有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名录内,“也就是说,这种‘电四轮\’无法上牌,如果上路行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有权暂扣车辆。”
“景区观光车都能合法行驶,我们买的观光车能不能比照景区管理的模式,只在整个学府社区内行驶呢?”针对有“火三轮”车主提出的想法,交警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景区观光车属于特种车辆,只能在特定的场所内、景区道路上行驶。而学府社区周边的道路属于市政道路,不适用于景区道路的交通管理,“因此,没有上牌就不能上路行驶。”
交警还表示,这款“电四轮”也超出了非机动车的范畴,同样也不能作为非机动车上牌。
编后
大学城周边周末陡然爆发的出行需求,决定了“火三轮”、“野猪儿”有存在的市场。学府社区“换车”事件,初衷可能是好的,但不符合相应的规范,被县、镇两级叫停也合情合理。但是,叫停之后,这么多人需要出行,每个周末,团结镇的交通还照旧堵,几所大学的师生还照样要忍受出行的不便。
类似团结镇这样的地方四川还有不少。如何规范现有的交通市场?如何更合理地设计公共交通?如何解决“火三轮”换代问题?如何高效、合理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本报民情热线将继续予以关注。如果亲爱的读者朋友有好的想法和思路,也可以致电(028)86968696,可发邮件至sc86968696@126.com,还可登录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四川日报留言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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