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冰玉)近日,彭州市检察院受理一起申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经办案检察官深入调查走访,充分开展释法说理,这起长达9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2011年12月,原告夏某因公搭乘被告沈某汽车,途中因沈某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致夏某受伤。2012年12月,彭州市法院判决沈某一次性赔偿夏某各项损失5.6万元。判决生效后,沈某未支付赔偿款,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沈某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对其限制高消费后终结本次执行。2019年12月,夏某向彭州市检察院申请执行活动检察监督。该院受理案件后,开展了三方面工作。首先,深入调查化“心结”,沈某认为夏某所在公司应进行赔偿,其实该公司已向夏某支付2万元工伤补偿款,而沈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双方的“心结”得以打开;第二,释法说理解“法结”,检察官邀请援助律师共同对沈某耐心释法,消除其抵抗执行的情绪;第三,促成和解续“情结”,在检察官劝导下,夏某同意沈某一次性支付1.45万元,其余执行案款不再向被执行人主张。
新闻推荐
李海洲成都IFS的网红熊猫。四川美术学院校园。据新华社上世纪80年代,在山城重庆,书包里背着诗集和武侠小说的少年李海...
彭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彭州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