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视点
当前,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正在成都全市上下如火如荼开展。按照《成都市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此次专项治理分为五个阶段,其中5月15日至6月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
连日来,各基层单位及广大干部、工作人员对照专项治理重点,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开展自查。同时,围绕“服务对象关切点、干部群众关注点、工作持续改进点、违纪问题易发点”等重点,积极开展问作风、问诉求、问症结、问线索“四问”工作,认真听取收集群众、服务对象等的意见建议。
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抓好信访问题“清仓起底”,对所有涉及“微腐败”信访问题开展一次集中梳理排查。市、区(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随机对“微腐败”问题开展不打招呼、不定线路、不定时间的明察暗访。
今天就让我们走进部分区(市)县,一起看看自查自纠阶段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及开展成效。
收集群众意见的举报箱“高高在上”
明察暗访小组责令立即整改
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就要积极向群众征求意见线索、了解实情、问需问计。因此,收集群众意见是自查自纠阶段一项重要工作。
为加强对“微腐败”问题的发现、收集,5月15日,彭州市开始大规模制作安装专项治理“微腐败”举报箱,5天时间就安装完成了900余个。
举报箱是否规范设置?群众举报是否方便快捷?5月20日,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顾文辉带队组成检查组,深入镇(街道)、市级部门和村(社区),随机抽查举报箱设置情况,对专项治理“微腐败”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在某部门大门口,一个专项治理“微腐败”举报箱“高高在上”,顾文辉踮起脚,才把手中的纸投进举报箱内。“这种‘姚明式\’的举报箱大多数群众能够投进去?试问,这会让群众如何看待我们的工作?”顾文辉说,“大家一定要向自己联系的单位讲清楚‘微腐败\’治理的重要性,不能不抓实,不能不抓细。”
“设置举报箱本来是方便咱们老百姓反映问题,装那么高,和我们心头咋个没有距离嘛。”整改现场的一位大爷对督查人员说,“今天,我们从举报箱这件事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反腐的决心和力度,今后只要有意见就能随时提了!”
当晚,彭州市“纪检工作实时播报群”里,党风政风监督室推送的1条消息引起了大家关注:“今天,市纪委对镇、村(社区)、学校、卫生院、派出所等20余个点位的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了5类9个问题:一是举报箱放置地方太高,为‘姚明式\’举报箱;二是举报箱未锁,钥匙还放在里面;三是有些地方未设置举报箱;四是举报电话公布错误……请大家于5月22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市纪委将在今后持续抽查。”片刻沉默之后,各单位纷纷留言:收到、立即核查、马上整改……
5月23日上午,龙泉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胡开勇带队进行随机暗访,发现了部分区级部门、街镇乡和村(社区)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也包括个别单位的意见箱放置不合理等问题。对此,胡开勇表示,“龙泉驿区将继续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方式,持续开展随机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有效开展全面自查
明察暗访贯穿全过程
“您在领取惠民补贴时,有没有遇到基层干部借机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问题?”
“您在公共服务窗口办事时,有无发现基层干部推诿扯皮、作风懒散?”
近日,成华区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第三督查组工作人员乔装办事群众来到万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执法、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突击检查。每到一个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全程录像取证或现场签字确认,督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区专项治理“微腐败”领导小组。
“像这样的督查组我们一共有3个,主要通过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定时间的方式,对全区所有单位进行明察暗访。”据督查组人员介绍,还通过采取错时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走访群众等方式,随机对治理“微腐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还有时间,我们可以再去城管局杀一个‘回马枪\’,查一查他们是否整改到位。”为督促问题单位整改,督查组人员争分夺秒,安排紧凑,加大督查的力度和密度,下大力气推动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
该区纪委还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自查自纠”,并作出书面承诺,巡察组和纪委专项督查组双管齐下,严查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已梳理排查出260余条涉及“微腐败”的信访线索。同时突出探索社区预防腐败的有效路径、建立教育廉政制度、严把财政资金关口3个重点领域,从源头上治理“微腐败”,确保专项治理“微腐败”任务到站、成效到位。
同样,在大邑县,随着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吹响“号角”,该县成立了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出动督查问责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进行督查。
“有些单位虽然进行了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但压力未能真正传达到最基层,工作力度还不够。”“部分乡镇宣传氛围营造方面较欠缺,宣传方式单一,群众知晓度不高。”……在工作推进会上,大邑县纪委对已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处置。
“‘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它虽‘微\’在基层,却‘危\’在人心。”大邑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我县将通过加强巡察监督、强化警示教育、开展明察暗访、坚持通报曝光、完善社会评价、注重社会宣传等多种措施确保‘微腐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专项治理工作图形式走过场?
第一时间启动问责程序
从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之初开始,市纪委就反复强调,要注重实际效果,坚决防止思想不重视、工作走过场、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等问题。对专项治理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图形式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以强有力的责任落实,推动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5月17日,成都市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暗访组暗访时,发现3个乡镇(街道)、1个市级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存在违纪问题。
“你们各单位的纪检组织到底有没有定期开展督查和暗访?有没有走形式、走过场的情况?”简阳市纪委负责人毫不留情面,现场责问被谈话对象。
针对发现的问题,简阳市纪委迅速行动,在当晚就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纪检机构负责人以及所在派驻片区纪(工)委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责成相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相应处理。
“各单位要切实扛起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重大责任,从思想上重视起来,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对于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同时要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进一步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立即整改,有效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提醒谈话时,简阳市纪委负责人再次强调了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并明确表示对在工作中应付了事、搞形式、走过场,该发现问题未发现,发现问题瞒报、漏报的单位,将予以严肃问责。
“晚上被谈话,问题不过夜,让我意识到这个问题不容小觑。‘微腐败\’虽‘微\’,也必须坚决遏止。”被谈话的某乡镇党委书记当场表态,一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切实整改问题。
剑指问题、严查问题、曝光问题,是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新都区,区纪委建立了常委联系督查工作机制,将全区13个镇(街道)、65个区级部门分别对应委局机关6名常委和监察局副局长,重点对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我们还成立了9个明察暗访小组,组长分别由区纪委派(驻)出区级部门纪检组长负责,邀请媒体记者、特邀监察员等社会力量参与,以近年来全区536条信访举报涉及的40个单位作为督查重点,带着问题查、盯着线索访,并对监督检查情况建立了专门台账。”新都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该区已开展明察暗访135次,发现问题11个,通报4人,移送问题线索3人,立案3件。'
坚持边检查边整改
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成都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后,双流区在深度动员、严明纪律、宣传造势上下功夫,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在全区迅速掀起专项治理“微腐败”的工作热潮。
在双流区“微腐败”专项治理动员部署大会上,播放了区纪委制作的《亮剑“微腐败”》短片,短片包含区纪委监督检查发现的7个典型问题和3个“微腐败”典型案例,让与会的相关单位“一把手”面红耳赤,深受触动。
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双流区纪委组织换届后的268名村(社区)书记、主任开展集中廉政教育,通过观看“微腐败”警示教育专题片,剖析区纪委近期查处的“微腐败”典型案例,解读党纪党规,进一步筑牢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
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方式,彰显了成都市强力整治“微腐败”的坚定决心,释放了对“微腐败”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操办‘满月酒\’违规收取礼金,审核农村危房改造失职,值班期间参与打麻将……”近日,新津县点名通报了3起“微腐败”典型案例。
在成都市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启动后,新津县迅速行动,通过专项调研、“清风使者”宣传以及发动村(社区)纪检委员、廉情监督员,广泛收集“微腐败”治理意见、建议,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村(社区)、站(所)延伸。
邛崃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惠民政策执行、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工程建设领域等8个方面的“微腐败”问题,扎实抓好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对反映问题查证属实的,严格惩戒追责,快查快结。截至目前,已对该市水口镇陈沟村党支部书记吕友芳违规使用退耕还林专项资金问题、水口镇响水村党支部书记朱旭东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督促发案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并通过“清风邛崃”微信、邛崃电视台等平台进行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高压震慑。
曝光台
根据《成都市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工作将坚持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通过以案说纪、以案明纪,达到查处一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作用,在面上持续强化震慑效应。本报今日起推出“曝光台”,常态化发布典型案件。
青白江区纪委
通报两起“微腐败”典型案例
1. 成都市融禾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王道辉慢作为、不作为问题。融禾公司在青白江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下穿三处特殊路段配套管网的建设中,未按区委、区政府有关专题会议议定时限完成两处铁路下穿管道的招标和施工工作,存在慢作为问题。在三处下穿工程路段的临时通水管道维护中,未对发现的管道破损和配套设施损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对区第二污水处理进水量和水质造成严重影响,也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存在不作为问题。2017年4月,经青白江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王道辉被给予警告处分。
2. 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红岩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孝明、原村支部委员(村文书)邱治俊虚报冒领、贪污挪用问题。2010年至2016年,经黄孝明安排,由邱治俊经手,采取虚列工作开支的方式,从红岩村相关村务工作和项目等财政资金中套取100余万元,设立小金库,并将其部分资金用于支付黄孝明个人承包经营工程中所需支付的税费、人工费及个人开支等。近期,黄孝明、邱治俊分别被青白江区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涉嫌违法问题已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崇州市纪委
通报1起“微腐败”典型案例
崇州市观胜镇天胜路社区原支部书记谢绍全等5人私分本社区收取的市场管理费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天胜路社区支部书记谢绍全、社区主任刘中阳、社区支委委员王正权、社区妇女主任兼报账员胡青莲以及社区治保主任谢学明5人私分本社区收取的市场管理费共计28150元,每人分得5630元。
2014年至2016年期间,谢绍全、刘中阳等5人私分上级划拨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共计76580元。
2015年至2016年期间,谢绍全、刘中阳等5人私分上级划拨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专项资金共计19028元,其中,谢绍全、刘中阳、谢学明、王正权各分得3800元,胡青莲分得3828元。
谢绍全、刘中阳、王正权、胡青莲、谢学明身为中共党员、社区干部,私分专项资金、侵占集体资金,属于典型的“微腐败”行为。2017年5月3日,谢绍全、刘中阳、王正权、胡青莲、谢学明5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所私分和侵占资金如数退缴,5人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版稿件采写 程廷静 本报记者 陈艾 刘飞
新闻推荐
花溪农场举行帐篷节。花溪农场负责人带领孩子沿河捡拾垃圾。特点:基建少、致力于生态保护,易于形成生产力和经济效益优点:以往的旅游开发,多少会导致生态资源的减损,但自然教育可能带来自然资源的增量...
彭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彭州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