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吴柳锋)林麝、扭角羚本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却被彭州两男子端上餐桌、甚至卖给了游客。21日,记者从彭州法院了解到,不到一年时间,这两名男子先后猎杀了4只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法院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八年。
“听说铁厂边的那个山上有野味,我们两兄弟也去整点来补一下身体?”一次酒桌上,彭州男子刘某的提议,当即得到赵某附和。随后,两人在就近市场采购捕猎夹子、钢绳、尼龙绳等工具后,前往彭州市小鱼洞镇附近的山上,安置捕猎钢绳套、捕兽夹等。
几天后,一只“野羊”被捕兽夹夹住,两人将其剥皮肢解后,运回家中食用。没吃完的放在赵某家冰柜中,通过农家乐以每斤约55元的价格卖给外地来的游客。
去年底,彭州市公安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当即展开调查。民警在刘某家中搜到专门用于打猎的枪。经查,这并不是赵某和刘某的唯一一次作案。从2015年10月份开始,两人先后猎杀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一只、扭角羚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傲羚一只、班羚一只。
近日,彭州法院审结此案。赵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刘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犯非法制造、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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