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正在了解丹景山法庭“微权力”清单
该院召开“微权力”清单讨论会
相关人员到丹景山法庭交流学习“微权力”治理工作彭法宣本报记者刘冰玉文/图
今年以来,彭州市法院探索建立“微权力”清单制度,绘制人民法庭法官及工作人员事务管理权等权力运行操作流程图,防止权力任性和滥用,主动公开运行权力,最大限度地赋予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该院探索“微权力”治理工作为彭州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成都市今年印发了《年源头治理预防腐败重点工作意见》,明确提出包括全面部署抓好惩防体系暨廉洁成都建设年度任务落实,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积极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探索实践源头预防“微权力”腐败等五大重点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彭州市法院以加强人民法庭内部管理、狠抓基层法官及工作人员“蝇贪”预防、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探索建立“微权力”清单制度,最大限度地赋予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制度运行半年多以来,该院人民法庭涉诉信访明显下降,未收到反映法官“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的举报,群众办理诉讼事务效率大幅提升。其中,丹景山人民法庭还被成都市纪委确定为“微权力”治理试点单位。
制清单定“微权力”运行边界
该院相关负责人在讨论制定人民法庭“微权力”清单时曾提出,“人民法庭权力应当分为庭长、副庭长、合议庭法官、独任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五类,其中庭长、副庭长的权力应该分为审判权和管理权两大类……”
据悉,该院在讨论分析人民法庭不同人员情况的基础上,紧盯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结合人民法庭岗位性质和业务特点,梳理出6类项岗位职责和2类项庭长及副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构筑起庭长、副庭长、合议庭法官、独任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在内的5类项“微权力”清单体系,明晰不同岗位的权责,给权力划定边界,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
绘清单让“微权力”照单运行
同时,该院围绕需要重点规范的权力事项,分别绘制了流程图。即将人民法庭民事审判权力运行分为起诉、立案受理、庭前调解、开庭审理等个重要节点,对每项事务的工作步骤设置具体的办理流程,详细绘制审判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事务名称、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依据和办理流程,使群众清楚明白审判权的运行流程,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可查可控,严格防止在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冷硬横推”和权力滥用。比如,在诉讼费缴纳、退费办理流程中,对诉讼费缴纳标准、开具票据、退费申请、材料提交、审批事项和办理期限都一一明确规定,杜绝案件承办人代收代缴和代替当事人退费等不规范情形的出现。
并对照人民法庭法官及工作人员事务管理权等其他权力清单,设计简明运行操作流程图,将每一项具体事项的执行标准、管理权限、操作程序、岗位责任等进行明确,对“微权力”运行涉及的逐个环节进行限制和规范,确保照单行权。
晒清单使“微权力”一目了然
“这个‘微权力\’公示栏设置的真不错,看了之后就知道打官司每一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应该找谁咨询或办事,法官及工作人员的解答清楚明白,态度也好,提交申请后一次就把所需资料准备齐了,不用来回跑几次。”一名来丹景山人民法庭办事的群众这样说道。
在制定权力清单和绘制流程图的基础上,彭州法院主动“亮”权、“晒”权,打造了线下线上公开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对权力清单内容、运行流程图、运行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公开,最大限度地赋予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线下公开平台,在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点设置“微权力”公示栏,将权力清单、廉政制度、运行流程图包括立案、缴纳诉讼费、证据提交、开庭审理、撤诉上诉等诉讼事项全方位、全程性的“晒”在当事人面前,确保当事人对“打官司”的全部流程和相关权利义务一目了然。在诉讼过程中,主动向当事人发放诉讼办事指南、文书领取办法、上诉案件办理、公告办理流程等资料,简便、灵活地向当事人公开诉讼事务信息。
线上公开平台运用,充分运用互联网+模式,依托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对人民法庭“微权力”清单进一步公开公示。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成都法院司法公开网等司法公开平台,公开立案、庭审、判决等各个诉讼环节,切实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确保司法公正以人民群众感受得到、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管清单给“微权力”戴上紧箍
“人民法庭身处司法为民的最前沿、预防和化解矛盾的第一线,是法院对外展示形象的重要窗口,如果发生司法腐败、违法违纪行为,出现冷、硬、横、推等问题,将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在建立‘微权力\’清单的同时,高度重视健全防控,强化监督,防止权力任性和滥用。”彭州市法院监察室主任沈国恩向记者介绍道。
彭州市法院在构建“微权力”清单的同时,高度重视防控和监督,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权力滥用。一方面通过全面排查岗位职责、审判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抓好风险梳理和评估。结合人民法庭日常工作,共梳理岗位风险5类项,按风险大小评定风险等级。并针对发现的廉政风险点,编制风险目录,完善防控措施,明确个人该怎么处理、怎么报告、怎么整改和整改时限以及相关制度依据等具体内容。
另一方面,全程监督,为“微权力”带上“紧箍”。通过建设一面廉政文化墙、设置一个举报信件箱、发送一条廉政短信、摆放一个风险警示牌、发放一张《廉洁告知书》、庭前作出一项承诺、随案发送一张监督卡等形式,在人民法庭打造“七个一”廉政专项工程,不断强化内外监督,确保“微权力”治理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建立预警机制,以督导、纠错、函询、诫勉谈话、发送廉政提醒信息等形式对人民法庭可能出现的廉政问题发出预警信号,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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