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出发到简阳、二组去邛崃、三组到锦江……今日起到7月中旬,由市纪委牵头组建的6个惩防体系建设督查组分别前往20个区(市)县、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及21个市级部门对贯彻市委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推进廉洁成都建设重点项目、惩防体系制度机制建设以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等重要制度落实情况、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等工作进行督查。这是一次统一部署的行动,不仅要看各地各部门惩防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正风肃纪也是督查重点。
“从前期调研督导情况看,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和微权力治理试点工作,及时抓好组织协调、安排部署和任务分工,总体进展较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希望通过这次督查,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推动多元化组合式微权力治理试点工作有效开展,通过试点单位的示范引领倒逼基层党组织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打通“最后一公里”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延伸到基层
优化医院就诊流程,简化就诊手续,切实减少病员就诊等待时间,缓解“看病难”问题;按流程和规定推进医院工程建设、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高值耗材阳光采购等工作;开展杜绝行业“潜规则”三十条专项整治,开展“铸牢严实作风·建设健康成都”主题活动和医院“优质服务年”活动,营造依法行政、高效履职、优质服务、廉洁从业的发展环境……市三医院不仅制定了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清单,每一位院领导也结合具体分管的工作,制定了自己的主体责任清单。为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市卫计委在市三医院和市血液中心示范基础上,在22个直属单位推行主体责任清单管理,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微权力”运行。
抓住基层党组织这个关键,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全力尽职,维护群众利益,成都市不仅在市级部门及其直属单位推进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工作,各区(市)县也积极探索,将主体责任延伸到了街道、乡镇,有的甚至已经延伸到了村(社区)。
在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每年党政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以明确领导责任、推动责任落实、加强教育监管、保持清正廉洁4个方面为重点,细化责任内容,明确工作措施,量身制定个性化、可操作的主体责任清单;街道纪工委依据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清单建立管理台账,每季度定期检查党政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书面建议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他们以明责、履责、督责、问责为重点,通过加强清单管理、层层述责述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一案双查”等做法,将主体责任落细、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
在龙泉驿区柏合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各部门、各村(社区)以“落实分管职责、推进预防腐败、加强日常监管、坚持廉洁自律”4个方面为重点,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镇党委专题研究并逐项审核,确保主体责任清单落到实处;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本镇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严格落实问责追究。
“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高百姓获得感的迫切需要,更是重塑群众对党的信任、夯实执政根基的根本要求,我们不仅要抓‘关键少数\’,更要紧盯‘重要多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要求我们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使基层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将责任在基层压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督导调研,我们发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成都市参差不齐,一些地方存在“只挂帅不出征”,当“甩手掌柜”的现象;有的地方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两张皮”,找不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等问题。落实主体责任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们要常抓不懈。
多元化组合式
全面开展“微权力”治理基层试点
制定出台《天彭镇开展基层“微权力”试点治理的实施方案》,确定翠湖社区为“微权力”治理基层试点单位,重点围绕基层行权,全面清理村级干部“扶贫资金发放经手权”“集体资产出租收益权”等“微权力”,集中查找“收入、支出不透明”“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等13处风险点,整理制定包括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组织人事、人员薪酬、公共服务等在内的五类三十二项《翠湖社区“微权力”清单》,实现“权责一单清”。在彭州市小鱼洞镇,镇纪委深入一线收集群众意见,归类汇总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重大决策、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公共服务、国土农业5大类涉及村级工程管理、财务管理、民生保障、国土建设等57项内容的权力事项,梳理制定《小鱼洞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基本实现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内容全覆盖。彭州市人民法院则以“丹景山人民法庭”作为试点部门,围绕排除法庭审判权力运行中庭长、副庭长滥用审判管理权,承办法官以案谋私等风险点,通过构建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司法公开执行力度、完善内外监督渠道、加强法庭廉政文化建设等措施,在人民法庭全面开展“微权力”治理工作。
“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创新监管制度机制,改进和完善监督预防的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多元化组合式‘微权力\’治理工作,强化基层的教育监督管理,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作风转变。”市纪委预防腐败室相关负责人说,探索基层源头治理、预防腐败新路径,推进源头防治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成都市探索建立起“微权力”治理新模式,从六个方面开展多元化组合式治理“微权力”试点工作。各区(市)县在乡镇(街道)、站所、村组(社区)等基层单位组织开展“微权力”治理试点工作,重点围绕扶贫、征地拆迁、集体“三资”、公共服务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建立健全有针对性地防控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探索建立“微权力”清单制度,全面厘清基层干部岗位职权,制定“微权力”清单,厘清责任事项,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定责明权防控风险;深化完善基层公开公示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利用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等现有载体和抓手,进一步落实亮权、晒权,促进便民监督、实时监督、阳光监督;强化基层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厘清村(社)议事会、监事会、监督委员会、纪检监督员、廉情监督员等的职责边界,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监督力量的民主监督作用;健全完善基层单位常态教育提醒机制,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建立完善基层典型案件“一案一整改”于机制发挥典型案件的预防腐败效应。从试点效果来看,通过一段时间从源头上防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本报记者 王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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