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质疑小区物业公司的进入不符合法定程序,且擅自提高物业费,小区多半居民拒交物业费,至今已近半年。最终,物业公司将6名态度强硬的“带头”业主告到了法院。昨日,四川艺东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告彭州升华台小区6名业主一案,在彭州市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下午2点。但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
庭审中,物业公司称,被诉的6位业主不交物业费,请求法院判令支付,并依物业服务合同交纳3‰的滞纳金。6名业主均提出了两项抗辩,一是升华台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所签的物业服务合同违反法律,未经过半数业主同意即选聘物业公司,属无效合同;二是物业公司擅自将物业费由0.65元提高至1.2元,与其劣质服务不等价;且对业主采取了诸如堵锁眼等手段。
庭审中,业主还提交了对301户业主(占全体业主的60%)的调查问卷,一致认为:选聘现任物业时,未投过赞成票;对物业服务不满;1.2元的收费偏高。
物业公司称,此前业委会成立与选聘物业都已经过合法程序,且已在当地房管局备案。但业主称,绝大多数业主并不知道第一次业主大会是何时召开的;一位60多岁的业主称,第一次业主大会时她在场,多数投票都是由物业保安假冒业主进行的。成都商报记者 孙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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