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网 余普
“在四川,所有特岗教师都可在三年后参加考核,合格即转为正式教师,为何唯独成都的特岗教师不行?”8月20日,有网友在四川日报网《问政四川》栏目上反映,“四年特岗教师生涯后,还要面临参加教师公招考试,很多特岗老师肯定一半心思在目前工作上,还有一半心思在找份稳定的工作上。”
短短5小时后,12时40分许,成都市教育局官方微博“成都教育”即就网友反映的问题作出回复:成都特岗教师全称为“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支教计划”教师,是“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组成部分,待遇为大专1500元/月,本科1800元/月,研究生2200元/月。按有关文件规定,“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在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时享受加分政策。
回复称,“四川只有成都的特岗教师不能转正的说法”其实是混淆了由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简称“国家特岗教师”或“省特岗教师”)与“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支教计划”教师的概念。“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地震极重灾区都江堰、彭州、崇州纳入国家特岗教师计划实施范围,实施单位和人数逐年减少。2011年都江堰、彭州市被批准继续实施国家特岗计划。”成都市教育局表示,成都市实施的“成都市农村特设教师岗位(支教教师)计划”不属于国家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不适用国家特岗计划的有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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