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聚焦
近日,中江县公安局打击“两抢一盗”专案组通过对抢夺嫌疑人黎某、苟某审讯深挖并核实受害人,成功破获发生在中江城区的夫妻结伙系列徒步抢夺案20起,追回价值一万余元的黄金耳环、项链等赃物。
2011年9月26日12时许,中江县公安局巡警闻警而动,快速出击,在中江城区上南街抓获受害人刘某指认的抢夺项链的犯罪嫌疑人黎某、苟某,巡警当即盘问后即将二人移交城关派出所处理。经该所值班民警通过网上作战和初步审查,确定黎某与苟某系夫妻关系,黎某曾因盗窃、抢夺三次被判刑入狱。
经审讯深挖,黎某(男,27岁,绵阳市三台县人)、苟某(女,21岁,成都市彭州市人)供述:2010年2月以来,夫妻二人多次从成都搭乘客车到中江,利用假身份证入住旅店。二人先物色目标,专找独行的佩戴黄金项链、耳环的中老年妇女下手,黎某在前负责抢夺,苟某负责在后接应,并继续跟踪受害人,若发现受害人报案,二人便迅速逃离中江。若发现受害人未报案,便在中江城区继续作案,并将抢得的金银首饰卖给中江城区一通讯店和首饰加工店。
2011年6月24日18时,二人在中江县凯江镇上南街抢走刘某戴在脖子上的一条价值4000余元的黄金项链。2011年9月19日17时许,二人在中江县凯江镇上南街红十字医院附近巷道内抢夺罗某一条价值5000余元的黄金项链。2010年元月以来,二人在中江城区上南街、大北街、城西路等地采用徒步抢夺耳环、项链等方式作案20余起,涉案总价值4万余元。9月26日12时许,二人在中江城区上南街再次伺机作案时,被受害人刘某指认后双双落入法网。
目前,黎某、苟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本报记者 林涛 通讯员 林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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