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消息,11月22日,上市公司开山股份(300257.SZ)的控股股东——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山控股”)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独立董事史习民先生在“康美药业”事件一审判决公布后,以个人原因向公司提交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报告,给公司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给投资者带来了损失。
开山控股表示,对史习民先生担任“开山股份”独立董事仅五个月时间,在极易误导投资者的情况下拒绝公司挽留要求,执意辞职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对他的职业操守给予谴责。
开山控股在声明中指出,公司自1998年9月民营化改制以来,一贯谨慎、规范经营。旗下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2011年9月上市以来,在监管部门和专业中介机构监督指导下,每年年度财务报告均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
开山控股最后还郑重表示:保证集团旗下成员公司不发生有意财务造假行为,如发生有意财务造假行为给投资者和独立董事造成损失的,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而开山股份在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中则表示:“公司董事会对史习民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邓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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