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广大市场主体在保供稳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1月10日,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布警示告诫。
记者注意到,警示告诫要求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安全经营,如有任何违反市场秩序的线索都欢迎市民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情节恶劣者将公开曝光并记入诚信档案。
根据警示告诫要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障,特殊时期经营者们更要守住本心,遵法守法,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捏造、散布虚假涨价信息者,违背价格承诺、实施价格欺诈者,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者以及实施其他违法行为推动商品价格上涨过高过快者,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时经营者应当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保持特殊时期商品正常价格水平,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捆绑销售商品或服务。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王培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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