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成都)
11月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文章称,“双十一”促销节,线上线下市场笼罩在“巨惠特卖”“全年最低”“限时抢购”“爆款秒杀”的宣传迷雾当中,给消费者形成“买到就是赚到”的心理预期。实际上,一些商家“双十一”促销价格未必真实惠,有的商家使用的是“先涨后降”的套路,有的商家设置各种花式“买赠”,实际到手价格与平时并无差别,甚至还可能会是全年最贵。
(11月4日中新网)
中消协以及地方消协对“双十一”发布消费提示,几乎是每年的固定动作,但作出“实际到手价格与平时并无差别,甚至还可能会是全年最贵”的表述,却较为新鲜。
实际上,这种带有“泼冷水”意味的表述,早就是不少消费者的真实感受。这些年,每到“双十一”,商家纷纷推出预售、红包、满减、优惠券等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下单,一些促销规则设计复杂,需要“精打细算”才能理得清,结果“一顿操作猛如虎,一看红包一毛五”,一番操作下来,消费者甚至觉得“双十一”反而更贵。
近两年,消费者对“双十一”促销逐渐趋于理性,部分人甚至对“双十一”并不“感冒”,而是更加重视商品购买的必要性和个人需求。比如这几天,网友纷纷表示“今年不做‘尾款人’,当‘双十一’编外人员”。如果前些年不做“尾款人”,可能会有跟不上时代之感,如今,理性消费却越来越成为主流。
因此,中消协这个“‘双十一’有可能‘全年最贵’”的消费提示,既是提醒消费者不受所谓“优惠”的裹挟,理性消费、不盲目消费,少买不需要之物,也是警示商家“双十一”促销要拿出足够的诚意,如果以虚提原价、先涨价再打折等方式搞促销,吸引来的消费人气注定只会是一时的泡沫。
当然,对于“‘双十一’有可能‘全年最贵’”,中消协不应仅限于提醒,在价格监测和消费者投诉处理中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对商家进行处罚。另一方面,法规层面也应完善顶层设计,对电商“先涨后降”等套路拿出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去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提出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比如可以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也可以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
总之,电商产业仍要秉持“诚信无欺”的商德,诚信卖才会有放心买,失信一次、自毁终身的案例并不少见。抛弃了诚信,“双十一”促销季来得再早、时间拉得再长,也难以繁荣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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