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赵诗柯)“原告及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第三人,图像、声音清楚吗?”“金牛区法院书记员是否就位?”……20日,一场跨越川渝两地的庭审在成都市金牛区法院、重庆市永川区法院的审判庭内同时开启。1小时后,经过电子证据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当事人在电子屏上签名后,庭审结束。
彭某与覃某于2008年结婚,二人于2020年6月在永川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但离婚后,彭某以其患有精神疾病、离婚时系限制行为能力人为由,要求永川区民政局撤销二人的离婚登记,并起诉至永川区法院。案件审理中,法官了解到彭某和覃某目前都居住在成都市,且彭某有精神疾病不便于长途奔波,根据两地法院签订的跨域云上共享法庭协作协议,两地法院决定将该案作为跨域案件进行远程庭审。
据悉,金牛区法院继前期已与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南岸区法院、江北区法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之后,近日又与重庆市永川区法院签订跨域云上共享法庭协作协议,在庭审协作等方面建立起共享合作机制,共同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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