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成华公 全媒体记者 陈博)冒用金融机构名义,即使客户有征信问题也宣称可提供贷款服务,但却要求先缴纳贷款总金额的3%至8%作为担保金……日前,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通报了这起以贷款中介为幌子的诈骗犯罪活动,该公司在三个月内共诈骗169名客户,涉及金额303万余元。
据通报,2020年10月起,成华区公安分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在成华区建设北路某公司办理贷款后被骗取了不等数额担保金。该局经侦大队民警立即开展案侦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蓝某某伙同龚某某等人通过一金融公司,从2020年6月以来长期以贷款中介为由,进行诈骗活动。
该公司通过冒用银行等金融机构名义,向不特定客户打电话宣称可提供贷款服务,并称即使客户有征信问题,公司也可对其进行征信包装,让客户顺利办理贷款。骗取客户信任后,该公司与客户签订“一站式服务协议书”,并要求缴纳一部分担保金(为贷款金额的3%至8%),之后该公司安排“演员”对客户进行面签审核,面签通过后,还要收取部分担保金,同时,该公司承诺无论贷款成功与否都会退还全部担保金,只收取成功放贷金额的1%作为手续费。
但该公司实际并未开展贷款业务工作,贷款客户无一人成功得到放贷,担保金也并未顺利退还。据统计,该公司在3个月的运营周期里,共诈骗169名客户,涉及金额303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龚某某、蓝某某已经被警方抓获归案,案件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有的公司在经营中遇到现金流压力增大,但由于自身资质不足、暂时难以从正规渠道获取贷款,这便给中介代办等‘擦边球’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办案民警介绍,“这些‘黑中介’一般没有实际业务,主要骗取的就是借款人支付的各种所谓保证金。而正规金融机构在正式放款前不会向借款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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