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成都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首案: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张文龙名誉权纠纷一案。与案情一样精彩的是,首次在公众面前亮相的成都互联网法庭的“黑科技”。
名誉侵权案 择日宣判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张文龙名誉权纠纷一案昨日上午开庭审理。
据悉,2020年6月9日,一场名为“荣耀智慧屏对比小米电视”的智能电视直播测评在线上展开,被告截取了部分该视频在其新浪微博账号上发布,并配文“小米电视轻松点着……”引发其他微博用户跟帖评论。此后,被告在8月19日至9月10日期间,发布多条微博对小米10至尊纪念版及系列产品进行评论,其中一条评论为“小米10至尊纪念版刚开售才几天,东东的好评率就已经掉到了95%”,并附京东用户的购买体验评价图片,该微博内容引起其他微博用户的一些跟帖和评论。小米科技公司认为被告发表的负面评论严重影响了公众对小米公司的社会评价,侵犯了小米公司的名誉权,于是就向成都互联网法庭提起了诉讼,要求被告道歉并赔偿损失。在庭审中,被告律师表示,事情发生后,两条内容已经删除。自己作为一名消费者,评价权应该受到保护,并且作为一个转载者,不应该承担过高的义务。
经过一个上午的庭审,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庭审录音录像代替传统书记员
这场庭审吸引了多家媒体全程直播,上午,庭审还没有开始,记者们便架起了机器,一边对准审判席,一边对准出现原被告双方的大显示屏。直播中,公众全程感受互联网庭审的科技与便捷。
据悉,在互联网审判中,原被告双方的证据可直接上传到系统中,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操作鼠标即可展示原、被告证据。互联网法庭已实现庭审录音录像代替传统书记员庭审记录,此次开庭没有书记员参与,系统利用语音识别系统即可自动形成庭审笔录。在支持互联网开庭的基础上,5G互联网法庭还增加了不少“黑科技”,现场可通过智能交互终端语音控制灯光、展示屏、投影等法庭设备。此外,相比现有网速,5G互联网法庭将发挥网络大带宽低延时的优势,以10倍以上迅捷网速进行庭审活动,让线上庭审过程更加顺畅高效。
“当事人如果在法庭上‘出言不逊’或者有其他不当的举止,法官可以对他进行禁言或者禁屏,这在传统庭审中是无法实现的。”此案的审判长、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院长张艳秋告诉记者。值得一提的是,为方便人民群众,成都互联网法庭将在社区法律服务站、司法便民中心等场所投放“微法亭”,不会上网的群众利用“微法亭”在社区也可以实现案件的诉讼在网上全流程流转和完成。本报记者 晨迪 张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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